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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部县公安局关于“9.29”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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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7 11:42 |
法律还是体现了一点严肃性哈!网上乱发帖恶意炒作的人比当事人更应该受到处罚!!!
发表于 2011-10-7 11:51 |
有图有真相。

发表于 2011-10-7 15:30 |
南部警方好样的,国庆又没有休假了吧!

发表于 2011-10-7 18:27 |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错。

发表于 2011-10-7 18:47 |
南部县公安局能及时主动回复,顶一个,但如果能以“南部县公安局”的名义来回复,并加盖公章就完美了。

发表于 2011-10-7 20:38 |
1,肇事车是外地车,张家人就认为警方和政府会帮着说事;
2,张家的车快到报废的,报废的车值几个钱钱,大家心知肚明;
3,“且现场查验车况,该车价值仅一万元左右”,这也是对张家人这种“地头蛇”的一种过高估价,不过张家人得寸进尺,并不卖政府的帐,张家人的期望值就是3.5万元可以再买一辆五菱面包车,肇事车辆已经投保,保险公司会赔偿么;
4,张家人弄巧成拙,咎由自取。

发表于 2011-10-7 21:14 |
真相原来是这样!
 楼主| 发表于 2011-10-7 21:43 |
这件事与警察有多大关系,不知道发帖的人是何居心。

发表于 2011-10-7 22:18 |
追梦十年繁花十年 发表于 2011-10-7 2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件事与警察有多大关系,不知道发帖的人是何居心。

把发帖人找出来,请到公安局问问就知道了。

发表于 2011-10-7 22:24 |
此贴为终极回复,哈哈哈,有趣~

发表于 2011-10-7 22:27 |
抓得好,我是说现在坏人多嘛。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0-7 22:45 |
南部县公安局历来重视网络,理所当然回复的很积极,有图有真相,事实充分证据确凿,回复有理有据,赞一个!

发表于 2011-10-8 10:48 |
还原了真相。

发表于 2011-10-8 11:01 |
有图有真相,事实充分证据确凿,回复有理有据,赞一个!

发表于 2011-10-8 11:50 |
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发表于 2011-10-8 11:53 |
强烈要求依法处置歪曲事实乱发贴子混淆视听的违法分子

发表于 2011-10-8 13:36 |
还有个男的,故意抱个小娃儿来骗钱.这种事情,只会让社会多更多的"药七刀",也会增加更多的交通肇事逃逸..这叫落井下石,乘伙打劫,一个毫无诚信的社会

发表于 2011-10-8 14:51 |
终于知道事情真相了,

发表于 2011-10-8 14:56 |
非常不错!
发表于 2011-10-8 15:59 |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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