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7)日从乐山市旅游局假日办获悉,今年“十一”黄金周,乐山接待游客大幅增加,旅游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均再创新高。节日期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58.82 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3.77 %,实现旅游总收入12.9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89%,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据介绍,“十一”黄金周期间,乐山全市纳入统计的19个主要旅游景区共接待游客76.43 万人次,同比增长28.20%;实现门票收入5026.13万元,同比增长36.32%。其中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共接待游客39.80万人次,同比增长18.57%;实现门票收入3619.12万元,同比增长21.06%,接待人次和门票收入两项指标在全省旅游景区中排名第一。
黄金周期间乐山全市4家特色旅游村、96家市级乡村旅游点共接待游客30.88万人次,同比增长35.2%,实现乡村旅游收入2419.2万元,同比增长44%。
统计数据表明,“十一”黄金周今年乐山全市游客人均停留2.2天,旅游人均消费813元,同比增加52元。全市共接待过夜游客84.51万人次,同比增长33.63%,占游客总数的53.21%。纳入统计的 70家旅游住宿设施共接待游客近10万人次,同比增长19.27%,其中39家星级饭店接待游客5.72万人次,入住率达87.8%,平均房价为617元;31家非星级宾馆接待游客3.67万人次,入住率达83.2%,平均房价为256元;全市旅游饭店节日期间平均入住率为81.7%,与去年同比增加2.7个百分点。
记者 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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