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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婚介骗局!到三家婚介所找女友 四个都是婚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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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行骗模式
  不管男方长相如何文凭高低,只要有钱,就快速交往
  要求男方给自己买高档化妆品、服装、手机、首饰等
  还以东西被人偷了、自己生病了为由骗取对方钱财
  
   婚介所老板罗某与7名女婚托合谋,共骗取18名男子10余万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锦江区检察院获悉,罗某与这7名女婚托因犯诈骗罪获刑。
  
   遭遇 交四个女友都是婚托
  
    去年10月,单身的杨先生看到身边的不少朋友步入了婚姻殿堂,他也开始着急了。10月26日,杨先生通过成都一婚介所结识女子柯某,交了700元中介费。之后,两人开始交往,很快就成了男女朋友。没几天就告别了单身生活,连杨先生自己都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杨先生感受“幸福”的同时,银行卡里上的钱也日益减小。柯某先买黄金项链一条,要杨先生支付8000余元。之后,她又买一对黄金耳环和一对耳钉,要杨先生支付13000余元。之后,柯某又买一双鞋子,杨先生又支付了800余元。随后,对方突然失踪了,再也联系不上。

     杨先生认为这次是运气不好,他仍然相信婚介。去年11月,杨先生走进了另一家婚介所,认识了化名为“吴萍”的李某,这次确定男女朋友关系的速度仍然很快。同样,杨先生仍没摆脱“取款机”的命运。“我要买衣服!”认识没几天,“吴萍”向杨先生要了400元钱。“我在上海把包丢了!你给我2000元。”过了不久,“吴萍”又以这个理由从杨先生手里拿了2000元钱。随后,她与杨先生再无联系。后来,杨先生又在该婚介所认识了化名为“吴佩琳”的吴某,吴要买黄金手链一条,杨先生支付了3700余元,随后吴也不再与他联系。

      去年12月2日,杨先生又找到成都的一家婚介所,结识了杨女士。之后,杨女士买饮水机让他支付2000元,买洗脚盆让他支付500余元,买一双靴子让他支付1500余元,买一枚黄金挂坠又让他支付4000余元。但这次,对方最终还是消失了。
  
    通过婚介所,杨先生共被骗4次,总共被骗4万元左右。而每一次“女友”消失,他都报了警。
  
    骗局 7名女婚托骗了18位男子
  令杨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他通过成都几家婚介所认识的4个“女友”都相互认识,是一伙的,她们用的都是假名。杨先生只是被骗男士之一,还有17名男子和杨先生有同样的遭遇,被骗数千元到数万元万不等。
  
     随着报警人数的增加,警方通过调查取证,使这些“骗婚案”逐渐清晰起来,团伙的组织结构也有了轮廓。今年1月至3月,婚介老板罗某、李某等7名女婚托、婚介中介人员唐某先后落网。警方审查发现,2009年5月及2010年12月,四川威远县51岁的罗某分别在成都红星路一段和金牛区梁家巷开设“来定亲”、“今天相亲”、“源缘圆”婚介所。骗18名男士的女婚托共7名,多数离异,其余的人已婚。7名女婚托都是这三家婚介所的成员,年龄都为三四十岁,小学至高中文化,无正当职业,四川人居多。她们每月交400元会费,有的女子甚至同时有两个假名,她们还互相为对方介绍“客户”。这三家婚介所里的女会员信息都是虚假的,老板罗某的目的是骗中介费。有时,罗某甚至还与成员一起行骗、分赃。
  
     警方调查发现,女婚托的行骗模式基本相同,不管对方长相如何,文凭高低,抓住了就是宝。只要有钱,就快速交往,快速从“取款机”里取钱。她们除了买高档化妆品、服装、手机、首饰等,还以东西被人偷了、自己生病了等理由骗取对方钱财。
  
    案发后,女婚托李某退还黄先生钻戒一枚及大部分赃款、赃物。女婚托杨某退还杨先生5400元、洗脚盆一个、饮水机一台,她还退还孙先生3140元。刘某退还张先生11000元、黄金项链一条、黄金戒指一个、黄金手链一条、耳钉一对。江某退还费先生4998元。

    判决 婚介所老板与婚托获刑
  
    今年7月7日,锦江区检察院指控罗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婚介老板罗某、女婚托李某等7人、中介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公私财物,其中罗某、李某诈骗数额巨大,其余被告人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本案系一般共同犯罪,九名被告人分工合作,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被告人李某、吴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系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罗某等9名被告人均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好,其中6人退还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减轻了社会危害程度。法院综合考虑,一审判决,罗某等9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六个月拘役至三年一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千元至一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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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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