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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夜淘“地沟油”,3名当事人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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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4日,阆中市工商局东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奎星楼村三组一出租房内捣毁了一个地沟油加工黑窝点,当场查获地沟油超过1吨,控制3名当事人,运输工具车一辆。  10月10日,记者从阆中市工商局获悉,由于3人作案仅3天时间,所熬炼的地沟油尚未销售,未构成犯罪行为,不能移送司法部门处理,阆中市工商局决定依法取缔他们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将给予3位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当事人江建民交代,他是安徽省安庆市人,8月下旬来到阆中后,同蒲光大、蒲明春2人从事地沟油回收加工。3人共同出资租用民房,购买车辆和加工所需要的工具设备,并商定由蒲明春负责开车、搬运和记账,江建民负责技术、销售和查找捞取地沟油的地点,蒲光大负责捞取地沟油。
  经查,3名当事人在未办理任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从今年9月10日开始,每晚11时左右,在阆中市滨江路一带下水道里捞取地沟油。这些地沟油拉回出租屋进行简单熬制加工后,便贮存在铁桶内,待成批量后便运往江苏省南通市进行销售。3天时间3人共捞取地沟油1000多公斤,9月13日,3人才进行了第一次地沟油熬制,共熬制了500公斤。由于此案的及时发现和查获,所生产的地沟油成品没有流入市场。
  “此次能够成功捣毁这个地沟油加工黑窝点,群众举报起了很大的作用。”阆中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接到发现有关地沟油的线索和情况后,他们将联合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从快从重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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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整

发表于 2011-10-13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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