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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琪瑜琼.

[群众呼声] 我作为87年的老共产党员怎么就不能在群众呼声栏目发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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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4:29 |
归去来兮sc 发表于 2011-10-15 1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懂不可怕,只怕不懂象楼主一样断章取又地装懂!

  

  哈哈,我真的可怜归去来兮sc!你纯碎一个大法盲,还敢自称法律专业人士

  既然如此,那我就专门针对你在本主题所说“证据只有合法与非法之分,何来‘法定’与‘非法定’之说”对你进行普法教育


  证据不但有“法定”“非法定”之说,还有证据是真证据还是伪造的证据之分,而且还有证据有关联无关联之分,怎能证据只有合法与非法之分?!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4:51 |
归去来兮sc 发表于 2011-10-15 14: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凡是有点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楼主是在断章取义,囫囵吞枣,打胡乱解释法律!你龟儿发了那么多帖,有几人在支 ...

  !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



  在我《四川省高院公然枉法裁判曲解法律!!!》这个帖子里,原来有几个帮法院说话的马甲,自从我在公布了本房屋确权案法院判决八个硬伤以及七个枉法裁判的实例,这些马甲都不敢再在本主题出现了:)



  你三级法院在我这个案子中的所作所为叫这些马甲如何能为法院说话?!

发表于 2011-10-15 17:08 |
回复 琪瑜琼. 的帖子

你的才气和执着精神都是令我颇为佩服的。只是,鄙人不懂法律,所以不敢在你的帖子里发言。因为鄙人有自知之明,不懂的东西就不说,从来不乱发言的。所以,无法给你扎起,请谅解!

发表于 2011-10-15 18:16 |
呸,楼主早死早清静!去死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1:48 |
归去来兮sc 发表于 2011-10-15 18: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呸,楼主早死早清静!去死吧!

  呵呵,庭中花香对你如下的点评很中肯


  问你脸皮有多厚万里长城无尽头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2:10 |
回复 木_杉 的帖子

  我作为大哥曾对弟、妹说过,我们为打官司而上网是说理、不是为炒作因此你们可以不管这事,有我一个人说理足矣



  所以你木_杉围观也对我是一种支持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6 13:36 |
    根据麻辣社区投诉版主须知

  版主必须跟帖解释



  如果青烛超版不来跟帖解释,那就视同其按‘重复发帖’处理错误,那我也就只好按照论坛要求重新发帖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0-16 15:45 |


                                       归去来兮SC什么人?

                            “龟儿”都出口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0-16 16:33 |


“龟儿”贴子没有了,

可能是被删除了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6 21:49 |
口口口 发表于 2011-10-16 16: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龟儿”贴子没有了,

可能是被删除了的吧。

  谢谢口口口网友顶帖支持

发表于 2011-10-17 00:37 |
口口口也是一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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