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下午2时许,随着T128次火车缓缓驶入营山火车站,潜逃9年的犯罪嫌疑人郭飞(化名)投案自首,结束了提心吊胆的日子。 2002年2月17日,当时只有19岁的郭飞伙同殷某(已被判刑)等多人手持火药枪、砍刀在营山县城会展中心追撵一名14岁的男孩,然后刀捅该男孩,致其抢救无效死亡。随后,郭飞租车逃跑。此案中,除郭飞外的其他参与伤人者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郭飞被列入网上在逃名单。
“虽然侥幸逃过了几年,难道能逃一辈子?希望他不要为一时的苟且偷生而毁掉一生的光阴……”营山县公安局刑侦人员邓军甫多次通过郭飞的亲戚朋友,劝导他能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9年来,看到警察、警车,听到警笛声,都会躲得远远的,天天提心吊胆,担惊害怕,现在反而坦然了许多。”投案自首后,如释重负的郭飞说,终于找回了失去已久的轻松感。
据了解,自公安部部署“清网行动”以来,营山县公安机关按照“全警动员、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思路,采取各种专项活动,挤压在逃人员藏匿空间,利用政策法律和亲情诱导,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截至10月14日,已抓获网上在逃人员58人,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17人,其中有25人投案自首。
营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重申,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者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继续潜逃者以及包庇窝藏罪犯者,公安机关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持不懈进行追捕,一经抓获将坚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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