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现将今冬征兵相关政策通告如下:
一、男兵征集
(一)报名:应征青年于11月1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报名。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年龄: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女兵征集
(一)报名:应征女青年自行登陆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zbbm.chsi.com.cn),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11月5日18时截止。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三)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初选预征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定初选预征对象。
(七)初审初检:11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初定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要求参加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初审初检时间、地点由市征兵办公室另行通知。
(双流乡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联系电话:8514103)
双流乡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