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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婚纱影楼噪音严重扰民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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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7:42 | |阅读模式
    又到周末,广安民安街红绿灯附近的居民就开始遭罪了。在德克士楼下的空地上,各种商家促销活动粉墨登场,而其中尤以婚纱影楼的扰民最为严重!音响的音量开到掩盖附近一切声音,促销员不时从话筒传出的“欢迎欢迎”“恭喜恭喜,礼炮响起”声更是让人心脏一会骤停一会狂跳。
   地是国家的,占用人行道这块地皮却是城管批准的。于是多次拨打12319城管热线要求管理+处理。总的说,城管接线员的态度还不错。我在电话里给他投诉如下:1.电信,联通,长虹,康佳等商家在德克士楼下,美好家园在街对面自己的地盘上,都经常搞促销活动,音响音量不比婚纱影楼搞促销时小,为什么我们从没有投诉?那是因为他们都是集中在上午或者下午那2个小时,不像影楼促销活动,每天早晨8:30时开始,晚上9:30—10:00时才结束。你来试试连续3天,每天12小时以上的不间断连续噪音轰炸。
2.
打电话前求助百度,国家规定最大分贝不得超过70. 城管的接线员说他们没办法,这个要环保部门出具检测报告才能管理。我马上问他:地皮是你们城管批的,钱也是你们收的,噪音扰民这个时候一推就推到环保部门?!说实话,街头的小商小贩没有扰民,反而给市民带来不少方便,城管因为他们影响市容而一天到晚主动赶的个鸡飞狗跳。现在真正扰民的投诉来了,就因为收了钱而放任不管?!
马上网上搜索,下载一个名为“分贝计”的软件到手机。安装后打开,跑到芙园蛋糕店门口(与影楼活动现场相隔一条街),测得分贝为80分贝左右,而促销员高喊“欢迎欢迎”“恭喜恭喜,礼炮响起”时则高达90分贝!!! 是的,不是专业检测分贝计,但也可以说明其分贝是严重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
    我们的要求很简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规定。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上限70分贝音量!非周末或者国家节假日不要批准促销活动。现在经常从星期五就开始了,难道你家就没有老人要休息,小孩要上学吗?请在审批的时候严格要求音量控制范围,使噪音得到控制。影楼不听怎么办?城管你可以联合相关部门行使职权罚款啊!   哈哈,貌似我给你们找到了一个小财源——现在这种情况不改,你们一天至少可以处罚20次以上!
   俗话说:有图有真相!现在上一张图片,可以说明其促销活动和现在轰轰烈烈开展的广安创文明城市是冲突的!是不符合广安文明城市创建需求的!
yl.jpg
     看看图片,这张宣传单的活动时间为什么要从9月的9-11日改到16-18日?那是因为我市9-11日那几天正在检查,看来城管也知道这个时候是不能,不敢批准的!

   (这篇文章在九月份拟的标题是:城管收钱不止,噪音扰民不休。  因为一月中数次拨打城管12319电话接线员态度不错,城管人员也多次到影楼促销活动现场进行了制止,所以再用原标题不够厚道。现在之所以发表,是城管接线员说批准地皮的是另一个部门。本人索取城管的网上投诉网址及邮箱请他们预审文章都没有结果!最重要的一点是:尽管城管多次现场制止,但一转身,影楼依旧我行我素,其中尤以玛雅婚纱影楼为最!!!对这种不良商家,建议不予批准占地,直接从源头堵住噪音!)
y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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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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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8:23 |
陈玛雅,事情搞大了

发表于 2011-10-23 19:33 |
官商勾结?????????
发表于 2011-10-23 23:44 |
给媒体新闻爆料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0-24 10:01 |
跟摄影楼的负责人谈谈?
发表于 2011-10-24 10:28 |
貌似商业行为吧。

发表于 2011-10-24 10:37 |
官商勾结者,都是畜生!不得好死!

发表于 2011-10-24 14:23 |
折腾

发表于 2011-10-24 14:53 |
,事情搞大了

发表于 2011-10-24 15:51 |
剪电线
发表于 2011-10-24 16:35 |
打酱油路过!

发表于 2011-10-24 17:29 |
给记者爆料。。

发表于 2011-10-24 19:29 |
: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1-10-25 10:41 |
这一点,鄙人比较清楚。因为城管部门想收占道费,就同意那些商家在城市的这里那里搞各种乱七八糟的活动,一旦噪音扰民了,城管就会变成不管了,说那个噪音问题是环保局的事。就这样推过去、推过来的,结果受罪的是广大的市民。

发表于 2011-10-25 10:46 |
鄙人觉得,首先应该受到指责的是城管部门,正如楼主所说,应该从源头上控制才行。从源头上控制,就是城管部门在审批的时候千万要考虑到扰民问题,对那些过分扰民的商业活动坚决不批。

发表于 2011-10-25 15:22 |
可以给当地的媒体报料。这样社会就会重视了

发表于 2011-10-25 16:53 |
有利大家争,有事互相推。

发表于 2011-10-26 09:37 |
我觉得奇怪,这次城管局长居然没有换。

发表于 2011-10-26 15:59 |
这个应该是城管执法局管啊。打12319看看吧。实在不行,找一下市信访办。

发表于 2011-10-26 19:31 |
发个帖就有用吗,不如找几个人把他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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