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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的个人集资款是否少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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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村〝新农合〞实行后,大大有利于参合农民治病,这不可非议!遗憾的是年底缴的这个集资款多了〔今年人平缴的30元,国家补助5元。这个钱用于参合人员门诊治病用,实际上是退给参合人员,并且还得到了国家补偿。〕。现在医院对病人免收医疗费,药费又是购进价,看一次病要不到几元钱〔因这个钱又必须是在乡和村医院用〕,相当部分参合人无法用完这些钱,只好去医院要些补药和无关紧要的药〔有的服了还致病〕,在有的还从村卫生站换取生活日用品和食品。因为这些钱到年底要用完啊,否则,就作废了。有的一家人参合,在家的只有极少数,甚至有的全家人在外,这钱怎么用?......
      现在马上要收缴明年的了,听马路消息说是还要增加。有很多老百姓有抵触情绪,还不愿保了。这可能不利于国家利民政策的执行吧,望有关部门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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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如此,很多人家的这项款浪费掉了!利民惠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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