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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歧视妇女 为妇女儿童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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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市市长您好
我系巴中市巴州区玉山镇高水头居委会(原和平村组的村民杨俊),因中信公司和其它开发商征收了我们村土地,在给予我们全村的土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我们村部分干部却擅自剥夺了我们的平等分配权,我们认为作为该村的合法在册村民,应同等享受村民待遇。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基本事实。杨俊是原和平村二社村民,与四川省渠县锡溪乡民胜村村民谭健于2002年结婚(入赘)于2009年5月25日、通过公安机关将户口迁入妻子(杨俊)户籍所在地玉山镇高水头居委会(原和平村二组),从此,我们俩依法成为本村的合法在册村民。现因中信公司和其它开发商征收了我们村的部分土地,已给予村上相应补偿,但我们村部分干部在分配该土地补偿款的过程中,却以我是女人家里还有弟弟,并制定了《家有儿子的其出嫁女儿及家人不享受土地安置补偿款款》的村规民约。拒绝给我们一家四口分配相应补偿款,(注:这次给我“考虑”了一个名额并说,等我弟弟结婚后我以后再也不享受我村的任何政策待遇)。 二、与我们情况一样的村民,有儿子的家出嫁女却有权领取与我们不一样的补偿款,而且不是“考虑”范围之列。 第一,村民刘菊仙家是有一女一子,女子结婚多年(夫婿是非农业人口)孩子户口不在本组,她却是正权领取了土地补偿款不再考虑之列。,这是公平的补偿款吗? 第二,现任本组组长杨军,是90年代考大学出去的非农业大学生,后来户口迁回也不曾落在本组。其妻子也是非农业人口,户口不在本组。他们一家就因为杨军担任我组组长就利用职权分得了我组农民的土地补偿款15000元。这是公平合法的吗?第三、死去的人能否分安置补偿款?原社长杨在中的妻子于2011年正月去世,现任本组会计的父亲也是今年正月去世,去年还有一个百岁老人去世,他们都在今年的八月分到了土地安置补偿款,这是否是合法的? 三、尽管我们四处奔波,但相关部门至今不进行实质性答复与处理。得知我们部分村干部擅自剥夺了我们对土地补偿款的平等分配权后,我们先后找到玉山镇人民政府、纪委,相关部门却互相推诿,最后在我们又向巴州区信访办、巴州区人大法工委进行上访。材料传达至玉山信访办,这才于十月中旬组织了几人进行调查,但一直推时间,我们还是没有得到解决。以信访人员还说:“你们不是制定了村规民约吗?村民也同意了的啊!”请问政府工作人员这样的村规民约合法吗?公平吗?期间经过区领导与村干部单独沟通,提出如果我们要求参与分配,就必须找每户村民一一签字同意。显然,当时所谓的分配方案并没有经过每户村民一致决定,而只有十二位村民代表签字同意,凭什么我们应享受的正当权益却又需要每户村民一致决定?我们至今未得到任何解决 四、我们的依据与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因结婚男方到女方落户的,男方和女方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我俩基于合法婚姻关系且经过正当程序在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入妻子户籍所在地巴州区玉山镇高水头居委会(原和平村二组),毋庸置疑是依法成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理应享有征收本村土地补偿款的同等分配权。 因个别村干部以我是女子就拒绝我们一家的参与村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为此,我们现在请市长大人为我们做主,你是一市之长 的大家长。我一个农村妇女人微言轻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申。中国的天下是共产党的天下,是人民的天下,一个和谐的社会,不得歧视妇女。在利益的冲突之下男女就为什么不平等?为此,我们恳请领导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责令我们村在分配该土地补偿款时依法保障我们作为村民的平等分配权!如果相关部门不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会层层上告,坚决维权到底! 此致 报告人:杨俊


         写信人:杨俊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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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1-10-27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加182389072

发表于 2011-10-27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0-27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P;P;P;P;P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8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你觉得这是件很好笑的事情吗?不管你是男是女总和女人有点关系吧,摸摸良心看看法律再笑不迟!!!
不是谁有权利是男是女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9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同胞们为女人的合法权利据理力争!

发表于 2011-10-30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玉山人还挺执着     支持你们    争取到自己应该有的利益

发表于 2011-10-30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了!: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泉哥哥 的帖子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1-10-30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L

发表于 2011-10-30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o:o:o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惊讶的啊,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大官好见,小鬼难缠!:@:@:@

发表于 2011-10-30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1-10-3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维权!

发表于 2011-10-31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咋就只有这几个人在里面跳?不是说的高水头(高水头在哪里哟)人民吗?咋翻来覆去就是这一家子在闹?是不是张三和一湾的关系哟??:D
我是过路的,别扔砖头来哈。我也是玉山的,只是现在分了,管不了你们了。;P
要是当年,我区公所在,你们还敢……:loveliness::lol

发表于 2011-10-31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笔犀利!条理清楚!!证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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