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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龙泉] 姐妹们,警惕啊,龙泉蔚蓝路丸美美之匙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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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21:53 | |阅读模式

本人于今年96日,因路过该店,感觉疲倦,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于是进门说想洗个面。店长热情的给我推销她们店的体验卡1982次(包含2次洗面,2次颈护,2次眼护,2次桑拿),面对如此热情的诱惑(因本人现住在这附近,想找一个近点洗面的地方),便交了钱。99日,我去洗了一次,说实话,感觉真不咋样(脸上让人感觉像抹了一层油,洗面员工的手法十分生疏和粗糙)。1025日,我想起还有一次没有洗(尽管后悔来这里,但想起不洗划不来),1210分左右我就打电话预约,快到1点我到美容店去的时候,服务员告诉我,我的卡到期了,如果要洗必须另外按单次收费,我当时就蒙了(去过大大小小的美容院,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

感觉上当受骗后,我决定终止服务并要求退还相应费用,她们立即要求退还上次送的产品小样(以为我用了,就可以以此拒绝退款,说实话,那几样东西,包装看上去都很劣质,所以我根本就没敢用),我跑回家拿来还,她们看见产品原封未动无语了。既然找不到理由就应该退钱嘛,但她们还是百般阻拦,拒不退款。僵持期间她们叫来了她们老板。

老板来了后说刚才出去吃饭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我去的时候老板在那,见服务员给我说过期需交钱的时候她就走了),然后就问店长:你让顾客签字的时候告诉她时间没有?答:说了的。(当时她一直在推销她的优惠,而没强调她的时间期限,而且我今天才发现那上面有一行很小很小的字——一个月内有效)。

然后问上次给我洗面的服务员:你给她做美容的时候说了没有。答:说了的。(我当时在睡觉,醒了后她一直在给我推销她们去黑头的产品,确实没有印象她说过。)你给她打电话没有?答:打了的。(打电话是说我该洗面了,而不是提醒我时效快到了,并且只打了一次电话就再也没有提醒过)

老板说:我们这每年都会不定期的搞一些象这种体验卡的活动,成百上千的顾客我都等她十年才来洗吗?(我这是十几天还是十年?)

老板又说:因为你的卡时间过期了,如果你办一张我们的会员卡,你这一次算有效,还可以做。(当场我就说我不会再在你这洗了,而且我也不会在你这办会员卡。)如果不办的话,那我们只能按单次收费了。我们的收费标准和营业许可,告到工商局也是合法的。(时间上我确实有错,而且我不懂工商法,我默认了我的过失)

我老公过来了,见僵持不下,就说:那你算吧。

老板说:洗面80元、护眼80元、护颈80元一共是240,我给你打个八折,因为你不是我的会员,我不能给你打六折。总共是192元。(一个位置不是很好,只有七八十平米的美容店,能有这样的收费标准,而且每年有成百上千象我这样一次性消费的顾客,证明生意之火爆,如果有税务部门的朋友,请你们互相转告,年底象这种纳税大户一定要发个优秀奖哦。而且代我谢谢老板,如果你不给我打折的话,我还要再给你们补钱,不然可能走不脱了。)

听完老板寸步不让、振振有辞、巧言令色的“处理”,老公感觉十分无趣,拉着我一声不哼的就走了,(没找的六块钱我忘了要了,有认识的朋友下次路过的时候别忘了帮我要去捐给希望小学哈,我不想再看见那些人。)出门的时候我没忘了把那包劣质的东西扔在丸美美之匙的门前。

坐在车上,老公就劈头盖脸的骂我:叫你到正规好一点的美容院去,你却跑到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来。看那老板从头到尾都没有一句承认她们有过失和错误的地方,就知道推卸责任、拒绝顾客的合理要求、剥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你还和这些不讲理的人争吵和生气,活该!
老公的朋友说:你看那老板的脸,你还希望在这能洗出好皮肤来?!幸好你这次过期了!

我无语了!

谨以此次遭遇提醒各位爱美的女士们,睁大眼睛找对门认准人,不要象我这样自己拿钱找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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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09:11 |
呃,我还在那里办了卡的。
我去的早,开始还可以。后面人换的多,小妹的手法很不好。现在也懒得去了。
不过说实话,老板平时看到还可以,可能是因为我没与她发生类似的争论吧。毕竟一涉及到钱的问题,大家都敏感。
还是提高点警惕比较好。
谢谢楼主提醒。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0-27 10:21 |
这家美容店是赚不了俺老婆的钱钱的。;P

发表于 2011-10-27 11:00 |
上当受骗的事很容易发生哈

发表于 2011-10-27 13:51 |
过招龙泉法院,我败得更是丢盔卸甲:

      我曾是龙泉航天城的一名下岗工人,后于2008年1月到成都龙泉驿区星光物业管理公司应聘成为一名保安,因该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不缴交社保,龙泉驿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9月下旬裁定该公司应补偿本人一万余元,并补缴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单位应缴的社保,可该公司拒不执行。无奈,本人于2011年1月中旬向龙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时间已过去近十个月,我的执行请求仍未得到满足。我想不明白,该公司定期均可收到物管费,还拥有房产等固定资产,可为什么竟敢如此耍赖,竟敢如此置应尽的法律义务而不顾呢?难道法律真的拿这种故意隐匿收入的无赖没有办法吗?难道法律的尊严竟如此脆弱吗?

   试问:龙泉法院的法官们,你们在本案中真的尽责了吗?面对我如此微弱而又无法得偿的执行请求,你们的心真的就那么安宁吗?

    在此,本人请求广大网友给予声援,请求法律人士给予帮助、指点,请求媒体人士加以关注。


下面补充相关细节:
1、2008年1月,本人被星光物业招聘为保安,但该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交社保。2010年6月,星光物业以业务收缩为名,在没有任何事前预告的情况下,将我及其他十余位员工裁减,使本人的生活立即陷入困境。本人要求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偿,至少按我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2年半)给予本人2个半月工资的补偿,可该公司根本不予理睬。

2、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本人向龙泉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投诉,在劳动监察大队的督促下,该公司仍不给予任何补偿。监察大队告知本人,我只有走法律途径。

3、在此情况下,本人向龙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补偿本人2个半月工资;B、补偿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加倍支付的11个月的工资;C、补缴为该公司工作期间单位应缴的社保。

4、在仲裁委审理期间,在仲裁委的主持下,本人为表达诚意,曾表示:只要该公司补缴社保,本人可放弃B项请求,但该公司不接受,仍不愿为本人补缴社保(该公司此时表示可补偿2个半月工资,但并未实际支付)。

5、在仲裁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仲裁委完全支持了本人的请求,下达了仲裁书。

6、仲裁下达后,该公司未提出异议,但仍拒不执行。在本人的多次请求下,该公司答应给本人5000元补偿,但要求本人放弃其他所有请求。本人一方面为表示诚意,另一方面也想尽快了解此事,要求他们再增加3000元(也就是8000元)以达成和解,该公司拒绝。

7、在此情况下,本人于2011年1月向龙泉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在请求中除上述A、B、C,还要求该公司支付拒不执行期间的罚息)

8、2011年4月,龙泉法院召集我们双方看可否执行和解,我方当时提出:若对方可立即执行,我方可放弃B项请求;若对方不立即执行,我方不放弃任何执行请求。对方拒绝我方的提议,仍只同意5000元(即:不足执行标的的5分之1)。

9、2011年6月,龙泉法院单独召见我方,告知我们:A、对方唯一登记的银行账号上只有400元(其实该公司一直在经营,一直有物业管理费的收入),该账户的款项不足以完成执行;B、对方有一处约100平方米的房产(可能是用于办公的房产),但我的执行标的太小,法院根据规定,不能处置该房产。于是,承办法官希望本人能同意中止执行本案。本人未同意,并要求法院查封其账户、房产。承办法官表示需请示领导后再答复如何开展下一步的执行工作。

10、之后,本人未接到龙泉法院的任何回复。

参见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082720-1-1.html
发表于 2011-10-27 15:47 |
:lol:lol:lol:lol:lol:lol:lol:lol还是到大型的美容医院去做吧,美容院没信誉可言。

发表于 2011-10-27 22:14 |
去办啥子卡嘛 全是宰人的伎俩

发表于 2011-10-28 08:36 |
好像龙泉有点黑暗哇,我不敢去耍了哦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0-28 09:52 |
回复 小是小 的帖子

龙泉不黑哦。欢迎你来龙泉参观消费买房。
发表于 2011-10-28 11:57 |
:L:L:curse::L

发表于 2011-10-28 14:10 |
:@,俺老婆也在那家店上过当,可恶

发表于 2011-11-4 09:36 |
你终于中招了
发表于 2011-11-14 10:33 |
记住这家店名了,以后不会去的

发表于 2011-11-14 21:41 |
里面的姑娘漂亮不?

发表于 2011-12-3 22:23 |
根本就不是楼主说的那样吧,楼主你自己那天就像一个泼妇。是你先骂人家里面的小妹,小妹还给你说原因,你自己还承认人家给你打电话说了,怎么就到这里来污蔑人家啊。本来做生意就是有自己的原则。
本来本人根本就不想在这里说的啊,但是看你说的真的很过分啊。那天我正好在人家店里做护理,你们发生的一切经过我都听到了。要说没素质,其实你更没有素质,那几块钱人家给你,你自己不要。还在这里说,要是我真的不好意拿出来说啊。
我在人家店里做了好几年护理,那里的妹妹都很客气,根本就不是楼主说的那样。其实人啊,要想别人尊重你,首先你得尊重别人啊!
本来做美容,就是要包里有多余的钱,才去嘛。那个还没吃饱就去做这些的啊。做生意谁不赚钱啊,难道你做生意想亏 啊。
人是还是要积德才回有好报。

发表于 2011-12-4 13:31 |
没有啊,我平时去哪里消费都觉得很不错呀,老板和店员都很友善的,而且貌似这家店的技术相当的有人气呢,怕是这位楼主你自己小气了点吧!

发表于 2011-12-4 13:56 |
楼主你何必去误导他人嘛,问题出在个人身上还要怪人家,我是我同事介绍我去美之匙的,他们的服务,技术,态度,都是相当好的,老板更是没的话说,我们学校的老师都在那长期办卡,你生气是因为你觉得你的利益受到了损失,每家店都有每家的店的规矩,你不可能说你的卡是终生保值的撒,你的家电坏了,要去修,难道你就跟维修人员说,你们当初没有说只有一年保修嘛,你想保好久就是好久嘛,人要讲道理,我今天随便逛逛就看到你在网上说这些话,我觉得这家店被你说的真是冤枉,望大家都不要听信片面之语,试问,一家经营的十几年的店店,就只针对你嘛,人家做得是什么?就是技术和口碑撒,所以你在这里诽谤是没有用得,你自己不去就不去撒,何苦去诽谤他人,检讨个人,不要一味的去责怪对方,对与错我想也只有你自己明白,我和我的同事都是绝对支持美之匙的

发表于 2011-12-4 14:01 |
楼上说的对哈,这个楼主有毛病,感到疲惫想休息了就要进店洗个脸,那你一天到晚不晓得要洗好多次,脸都要遭洗烂的个!一看就是说话逻辑有问题,服务行业的人咋个可能这么面对消费者嘛,明明是个人牙尖儿,还不承认!肯定是弯倒别个要做个啥子没有达到目的,就到处耍混那种,你这种人,网络世界里多的很,老子最看不惯你这种了!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跑出来误导大众,唯恐天下不乱,一副泼妇嘴脸!还有5楼那个啥子搞法律的,别个发个贴你就跟个贴,版版相同,样样重复,几乎每个贴子头都有你,有本事在街上去贴大字报塞!

发表于 2011-12-7 10:57 |
警惕吧

发表于 2011-12-9 11:12 |
呵呵,看到楼上的几个留言很有意思哈。
我是个做生意的人,我也曾遇到过这种情况。当时因为那小妹说话太厉害了,我朋友性格又急差点打起来。但是最后老板来了后,不仅化干戈为玉帛,而且我们还成为了好朋友。
我欣赏楼主的勇气和理智。网络本来就是一个让平民说话的地方,你没到网上广传说明你是一个有素质的人。(我只在这看到了哈)
但是我要提醒楼主,遇事要冷静,不必去和小妹争吵,那样会让自己心情更不愉快和损坏形象。毕竟她们只是打工的。
我要告诉老板,做生意有自己的规矩没错。但是做人做事应该大度,不要咄咄逼人。和气生财嘛!
态度决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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