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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 在逃人员尽快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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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21:54 | |阅读模式
昨(27)日上午,四川省“清网行动”新闻通气会举行,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余建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以来取得的重大战果,并指出,法、检、公、司四家联合发布的《关于再次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只有在特殊的时期、特定的阶段才会出台的特殊政策,希望广大在逃人员抓紧时间投案自首
省公安厅敬告
“你认或不认,事实就在那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你信或不信,政策就在那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想或不想,亲人就在那里,望穿秋水,只盼君归;
你愿或不愿,机会就在这里,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对拒不投案自首的,等待你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解读·时间
启动阶段 今年5月26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至此,我省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
攻坚阶段 8月,省公安系统连续召开三次“清网行动”推进会,曾省权厅长亲自担任行动总指挥,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明确“一把手”负总责。
冲刺阶段 10月11日,四川省法、检、公、司四家联合发布将于年底截止的《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和监狱服刑脱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10月13日,省公安厅发布《四川省公安厅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和《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
10月14日,省公、检、法、司四家再次发布《关于再次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解读·佳绩
【集体】
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分局38名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全部抓获归案,率先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中实现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下降率100%的目标,在全国领先;广元市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下降率超70%,自贡市、广安市超60%,22个县区超70%。
【人物】
5个月里,在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民警也付出了巨大牺牲,不少民警在追逃中累倒、病倒、因公负伤。其中,成都市公安局杨东同志因公殉职,被公安部追授“二级英模”荣誉称号。
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城北派出所社区民警刘元弟则因为自己总结摸索出的追逃“七法”,在公安部河南现场推进会上作了重点介绍。
解读·政策
自首会有哪些好处?为什么要举报?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出《关于再次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根据该通告内容,截至年底,但凡在逃犯罪人员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仅如此,对在逃人员的强制措施使用、对群众检举举报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以及在逃人员自首途径的选择等方面,通告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解读一】
投案不一定要被“抓起来”
过去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为了管理犯罪嫌疑人需要,羁押性强制措施系国家侦查机关法定且必要的管控手段。但是在清网活动期间,为了敦促更多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通告规定,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只要不属于法定不得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情形的,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意味着许多在逃人员在自首后依然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不会立即面对牢狱之苦。
【解读二】
自首不一定要去公安局
在很多人看来,“自首”就意味着要到公安机关去交代罪行,现在,省内在逃犯罪人员在外省或外省在逃犯罪人员在省内不但可以向公安机关投案,还可以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均属投案自首。
【解读三】
犯罪不一定会“上法庭”
通告规定,“因民事纠纷、过失行为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后,有认罪悔罪、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作撤案、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解读四】
犯罪不一定会“进监狱”
根据通告规定,“对投案自首的在逃犯罪人员,犯罪情节较轻的,可视情节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罚,交由社区做好矫正工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也就是说,有些刑事犯罪人只要积极自首,不但不会被抓,而且还可能免予刑事处罚。
【解读五】
自首可以“预约”
现在,“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本通告期限内投案自首,委托家属、亲友或以电报、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出自首保证并及时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视为在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暂时无法自首的在逃人员,可以“预约”报名,同样有效。
【解读六】
亲友可以帮忙“赎罪”
亲人、朋友犯罪以后,自己爱莫能助?不会。根据通告规定,“由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犯罪人员,原则上都以投案自首认定。对没有投案自首的在逃犯罪人员,亲友主动检举揭发或将其扭送公安机关的,可视情节对其从宽处罚。”所以,亲友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也是在帮在逃人员“赎罪”。
解读·数据
【追捕】
截至10月26日,各级公安机关已追回6229名网上在逃人员。其中,追回公安部B级通缉犯、公安部督捕逃犯、省公安厅A级、B级通缉犯和省公安厅督捕逃犯163人,追回故意杀人在逃人员177人,追回历年在逃人员2589人,其中潜逃10年以上的在逃人员达207人。
行动期间,2010年成都市武侯区“尊贵”酒店卖淫嫖娼案组织者、公安部B级通缉在逃人员黄昌川,1998年在泸州市古蔺县打死2人、重伤2人后潜逃13年的公安部督捕在逃人员胡国勇,1997年伙同他人在达川市疯狂入室盗窃后潜逃16年之久的公安部督捕在逃人员朱文建,1998年成都市成华区持枪打死1人、打伤1人的持枪杀人在逃嫌疑人汪兵,2010年公安部部督特大贩毒案犯罪嫌疑人徐桥、张贵涛、2011年公安部“清网行动”挂牌督办的成都市特大制毒案主犯张程根等一大批罪大恶极、负案累累的重大在逃人员被成功抓获。
【自首】
截至10月26日,共有2406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占抓获总量的38.63%,其中潜逃10年以上的有71名。截至目前,全省有14个县级公安机关抓获的逃犯中,投案自首的比例占到60%以上,其中,邻水县公安机关在4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规劝72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占到了归案人数的81%。
这些案件中,包括宜宾珙县川南监狱脱逃32年的逃犯周振兴、成都市8年前持枪杀人的公安部B级命案逃犯阎晖、广元市青川县聚众斗殴致多人死亡后潜逃17年的省厅A级通缉逃犯李代明、乐山市冒充国家领导人进行诈骗的公安部B级通缉在逃犯李双利、阿坝州3名潜逃10余年的涉枪命案在逃人员额尔多、扎西、田有平等一批网上在逃人员纷纷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中,宜宾珙县川南监狱脱逃32年的逃犯周振兴系全国“清网行动”开展以来投案自首人员中在逃时间最长的网上逃犯。
解读·案例成都 5个月真情感召 女孩归案自首
今年9月26日在山西老家四处躲藏了一年的犯罪嫌疑人丁莉,从山西专程赶到成都,向武侯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自首时,丁莉感激地说道:“感谢民警们所做的一切,是你们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
去年8月,丁莉偷走同事的银行卡,盗取卡上现金3000元,从此便销声匿迹……
晋阳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了解到丁莉是初犯,且情节相对较轻。2011年,民警杨明和易丹经过多方联系,从丁莉山西老家的公安机关那里获知了其父母的手机号码。近5个月里,两位民警与丁莉的家人通过数百次电话沟通,从情与法的角度,让其家人劝丁莉投案自首。民警杨明坚持每隔几日给丁莉父母打电话,给二老讲解在清网行动中投案自首后将得到宽大处理的政策。
经过三个多月的劝说,丁莉的父母被民警的执着所感动,态度渐渐转变。丁父告诉民警,其实早在去年案发后一个月,就让女儿将钱还给了受害人,自己也想过让女儿去自首,但又于心不忍。
同时,为消除丁莉父母的疑虑,杨明数次去检察院和法院,咨询丁莉可能面临的处理结果,并托检察院和法院的朋友,将这些情况及时告知丁莉的家人。
在民警们坚持不懈地劝说下,丁莉父母被民警们的真情和执着所感动。9月26日,他们不再犹豫,陪着女儿,跨上南行的火车……
南充 一场网络信息战 终结15年逃亡史
1996年2月29日晚,雍东海因婚姻纠纷,对其妻赵某怀恨在心,持砍刀猛砍妻子致重伤,随后逃亡外地。“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南部县公安局利用“一逃一档”的建立时机,逐一对本县全部上网逃犯基本信息进行核查。核对中,办案民警发现,雍东海已经办理了二代居民身份证。
刑侦大队再次调阅案卷材料,仔细分析雍东海的个人情况,案卷笔录中记录的“雍东海在案发前懂驾驶技术”这信息让民警联想到其既然办理了二代身份证,也可能办理驾驶证。随即,刑侦大队利用公安网信息进一步查询,发现了两条署名为“雍东海”的驾驶人信息,信息中的出生日期与在逃人员雍东海的出生日期相吻合,但登记的身份证号与家庭住址与在逃人员雍东海的身份信息不一致。
两个身份会不会是同一个人?民警大胆猜测。围绕驾驶人“雍东海”的登记信息,办案民警循线追踪。很快,民警从网络数据中对比证实,驾驶人“雍东海”的照片与南部上网逃犯雍东海身份证照片一致。
2011年8月8日,南充市南部县公安局通过对网上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将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潜逃15年的网上逃犯雍东海成功抓获。
本报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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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22:11 |
  “你认或不认,事实就在那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你信或不信,政策就在那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想或不想,亲人就在那里,望穿秋水,只盼君归;

  你愿或不愿,机会就在这里,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对拒不投案自首的,等待你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发表于 2011-11-1 11:37 |
犯法的逃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去改过自新。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21:38 |
:lol:lol顶一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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