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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网上再说

刘残联最多也只是个象征性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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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

发表于 2011-11-2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版主下课 屏蔽正义之声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为止 发表于 2011-11-1 17: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这样说,是有点不地道。你凭神马就“肯定是私了的钱少了,才闹翻了脸”??

就凭当事人互相认识。还一起喝9,一起斗地主。再说,有夫之妇,遇强奸,那只是性福。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Liu.L 发表于 2011-11-1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接着吹。2、再说那女公务员,好像听说也有个三十五六了吧,不知你长得漂亮否,这么让男人惦记着,当然你长得 ...

。如今之中国,闹热得很。这点事算得了什么,是不?不过也得感谢刘残联搞了这个蓬安新闻,我敢肯定的说,这回,要比那《相如长歌》更要家喻户晓了。
4、在外的蓬安人民,不要因为此事而摆不起头。不要人家说你们蓬安那个残联的耍流氓什么的,就感到自卑什么的。这个又算啥大事,是不?
5、事情出了就出了,刘残联你也别后悔,活着,好好活着。那个姓陈的女公务员,振作振作,请振作。

       先生,你是明白人。你的话,也就是我没表达的。远握。: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笔架山下忆旧 发表于 2011-11-1 2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一个赢家了

这才是事情真相。: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あぃ扎西德勒 发表于 2011-11-1 2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说话还是要讲点良心哦,不管怎样那姓刘的犯罪事实是抹不掉的吧。

我根本就没说他是对的。否则,我叫他刘残

发表于 2011-11-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刘习全、张森我认识,本不坏,主要有两错:一错错在酒字身上,酒儿壮色胆,喝酒害人啊!二错错在交错朋友。没有“朋友”蛊惑和协助?本已醉酒的他会将受害人弄往宾馆?能将受害人弄往宾馆?还有事已发生,犯罪已成事实,错了就要承担责任。刘、张的亲属、所谓的“朋友”理智点的话,应该代其对受害方说一些赔礼道歉的话,网友或许会予以同情,法院或许从宽处理。但是事发后,他们在做什么?抛出所谓的“陷害门”、“作风论”“通奸说”.....对受害人予以打击,致使受害人精神崩溃,你们想想,受害人会原谅吗?会沉默吗?于是事态进一步扩大,部分网友愤怒了,受害人恳请媒体曝光,10月31日,全国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并配上极具说服力的监控照片,说不定这个案子会成为中纪委的典型案例呢,典型案例的结果就是重处重判啊!你们看,现在还有人抛出“象征性强奸论”?以前认识就可以强奸?谁叫你喝了那么多酒?观点太离谱了吧?你们是担心网友还不够愤怒?媒体把刘、张二人推上了风口浪尖,刘、张所谓的“朋友”还在背后踢他们。由此可见交友要慎重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安静 发表于 2011-11-2 0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刘习全、张森我认识,本不坏,主要有两错:一错错在酒字身上,酒儿壮色胆,喝酒害人啊!二错错在交错朋友。 ...

先生,你真安静。:victory:
    我是盐亭县的。你们蓬安到绵阳的客车,就从我的办公楼前过。我发这一帖,是想表达我的一点不成熟的意见。也许真的不成熟,但确实是我个人的观点。见笑。:handshake

发表于 2011-11-2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网上再说 的帖子

:lol:lol

发表于 2011-11-2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网上再说 的帖子

:lol:lol

发表于 2011-11-2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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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刘残,不是早就认识了吗?早就认识就可以强奸?我和你妈也早就认识了呢,是不是你也应该叫我爸爸?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在脚下 发表于 2011-11-2 1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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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刘残,不是早就认识了吗?早就认识就可以强奸?我和你妈也早就认识了呢,是不是 ...

先生,这个帖子里,有你这样说话的吗?难道你不感到害羞吗?有理,不在谩骂。:$

发表于 2011-11-2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L:L:L

发表于 2011-11-2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为中国有你这样的人感到害羞,你那是啥逻辑?早就认识就可以强奸?那我认识的美女多了,是不是要全上一遍?

发表于 2011-11-2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象征性强奸"?

发表于 2011-11-2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o:o:o:o:o

发表于 2011-11-2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象征性强奸”——新名词,哪个好久在市政府前面那个坝坝去示范、解释哈撒~!:lol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在脚下 发表于 2011-11-2 1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为中国有你这样的人感到害羞,你那是啥逻辑?早就认识就可以强奸?那我认识的美女多了,是不是要全上一遍 ...

可以啊。有困难要上,没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夜墨若浅 发表于 2011-11-2 12: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意思,"象征性强奸"?

老实说,我是先有了象征性强奸这个创意,后才有这帖子的。{:3_41:}

发表于 2011-11-2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女就应该好好生活!那帮人渣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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