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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

[草根·播报] 关于营山购买商品房收配套设施费的问题【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周成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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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事情 能圆满了结

发表于 2011-11-1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1-11-1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color=Red][color=Red][b]凡近年在营山购买商品房的乡亲们,一起聚到县政府,要求无条件退返所为(配套设施)费用,即一切不合理收费,抵制不作为政府,申援!

发表于 2011-11-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骆市槟河新城又在开始收配套费了

发表于 2011-11-2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雨★ 的帖子

有些开发商换正式合同和发票的时候把那配套费的收据收回了的,没证据哟。有的又说是代收费,反正没见退过,我的房子也交了一万多。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聚集县政府的不知道有啥新情况,有没有人出来说明一下

发表于 2011-11-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交了配套費,我頂起...

发表于 2011-11-2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山两梁 发表于 2011-11-1 21:05
仔细看下文件,是说计入房价不收费,开发商说没计入,我当初交也查询过很多案例,没有赢的机会,后来的还得 ...


        证明你仔细研究了文件的。

       只有看一下那文件中第五条、第七条规定,退款有点难。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报价的时候是没有含配套设施费的价格,正式签合同的时候将12000算进房款单价里面,当时的报价单好像我家里有,不过本人不在家里

发表于 2011-11-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文件第五、七条规定,退款好难哟。

发表于 2011-11-2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去退钱钱。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QQ群40239740维权的朋友请加群,限时代春天业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QQ群号:40239740时代春天维权的朋友请加群

发表于 2011-11-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据上明确写了收取配套费一万多元。
发表于 2011-11-2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买房业主,凡是被多收了三管两线钱的,都去要回来,那是属于你自己的钱钱哦!!!

发表于 2011-11-2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刁翁 的帖子

在2009年1月之后新销售的商品房,各商品房销售商(包括二手房交易)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发表于 2011-11-2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山两梁 的帖子

你错了。希望你认真解读文件。

“在2009年1月之后新销售的商品房,各商品房销售商(包括二手房交易)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在2009年1月1日之前的房子,是要不回来那个退款了。而2009年1月1日之后的房子,按通知规定,应该包含了“三管两线”价格,开发商说不包含,那是不作数的。

一切,必须按政策来。信诚集团兰大老板都认可了:按政策来执行。徐副县长明确指示,要求开发商认真贯彻政府的政策,做好社会稳定和谐的工作。

政府威武,为民作主!!!

发表于 2011-11-2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8左邻右舍9 发表于 2011-11-2 11:00
收据上明确写了收取配套费一万多元。

你是几期的,能都提供收据复印件

发表于 2011-11-2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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