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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在那???政府执政水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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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今天拿着优惠证去办养老保险补贴,还以为可以得到政府补贴哟。因我去前年有事没在广安,所以没办理优惠补贴,当时被告知说任何年份都可以享受优惠三年政策。现在去办理结果被告知不能优惠补贴了。本人试问,政府办事怎么这个样哟?说的优惠三年保险补贴,怎么政府今年说不补贴就不补贴呢。失地农民的优惠在那?证办起起什么用?政府可以强迫不履行自己对农民的优惠政策。那也应该提前一年告知农民呀?
        三四前,国家征用了我们用以生存的土 地,当时 一个人才得到几千块钱土地补贴款,其它地方土地补贴都是几万几十万的。试问政府几千块钱土 地款,现在我们农民怎样生活,几千块保险卖不起。生点病就不够交医疗费,生活更没保障。失地农民是不是大家都到市委去吃饭。当官的把我们的地拿去赚钱钱。肥了一些当官的。苦了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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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失地农民交养老保险,共交3.8万,今年就没这样的优惠了。听说要交5.1万多,涨得比什么都 快

发表于 2011-11-7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对失地农民是极其关爱的,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然而,到了地方就变样了。

发表于 2011-11-7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踩不平路 发表于 2011-11-7 13: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去年失地农民交养老保险,共交3.8万,今年就没这样的优惠了。听说要交5.1万多,涨得比什么都 快

楼主去年没有去买一次性3.8万元的养老保险,真的很遗憾。今年涨到5.1万元,应该是按政策核定了的,可能不属于乱涨价。

发表于 2011-11-9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合理了:@:@:@:@

发表于 2011-11-11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央文件规定.征收土地....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农民的社保费用.应该由政府解决...有些地地方.土地款才分|万元多点.买社保就要花4.5万元.农民怎么承受得起..这太不合理了..要不.政府别占我们的土地.我们也用不着去买社保.我们过着耕种土地的日子.既平淡生活又能自给有余.现在土地被占了.社保买不起.或是货款买社保.怎么还利息?或是抢银行.又要犯法...农民的生活出路在哪里?黑心的政府啊.可恶又可恨.拿我们生存土地去赚黑心钱.又致失地农民生死于不顾..我们以后怎么过日子啊....广大的失地农民.团结起来吧.与黑心的政府作坚决的斗争.....:'(:'(:'(:'(:'(:'(

发表于 2011-11-11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一个变化阿。。。不知道多交这么多,领回的多几个呢?

发表于 2011-11-12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合理了.土地款只分了一万多元.叫我们买社保就要四五万元.我们到哪里去凑这么多的钱.....我们只有去抢银行了.....政府征我们的地.就该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保费用....谁来管老百姓的死活.....:'(:'(:'(:'(

发表于 2011-11-14 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呼吁四川蓬安不要拆出命案悲剧  只有刚令禁止强征暴拆才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止被认为与地方政府不断制造强征暴拆血案有关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鉴于当前的强征暴拆问题大量发生在农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还表示:将抓紧对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规定的修改。
  这是一次在失地农民上访人数规模增势迅猛的极大压力下,公开征集民众意见,并有学者参与推动的“拆迁变法”,在立法过程和政策维新的意义上,都堪称中国改革艰难前进的里程碑。新条例否定了政治修辞蛮横、行政过程暴力化的“拆迁”概念,代之以“征收与补偿”;并设置明文界定的“公共利益”前提,禁止以营利为目的的强拆和行政强制,被征收人与作出征收决定的地方政府之间发生争议时,经由司法解决。如此明确政法分权、官商隔离的“制度设计”,无疑是一个突破。
  但如果注意到立法过程中的争论,以及新条例公布后某些地方政府并未真正停止强征暴拆,并继续引发命案和群体骚乱的事实,就不能不正视强征暴拆问题的危害性和有效制止农村强征暴拆的迫切性。
                 应予立即停止“准予司法强制”
  从社会舆论反应和征集条例修改意见的情况来看,新条例的执行效果必然面临严峻考验。反暴力的谨慎悲观者认为,在地方法院的独立性、公正性难以保证的情况下,经由司法判决的强制搬迁仍难免是地方政府操纵的结果;喜强制的效率主义者,竟主张“行政强制”与“司法强制”并存,以“保证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
  很显然,前者站在弱势民众立场,忧虑地方官商以假冒伪劣的“公共利益”为借口,给强征暴拆寻求司法形式主义外衣,要求制止任何名义的暴拆;后者则从官商“顺利”与否的角度出发,预料到司法程序多少会对暴力行政和野蛮开发有所羁绊,试图继续用发展主义“大道理”来掩护强征暴拆的罪恶。因此,新条例把行政强征暴拆置于非法地位是民众立场的胜利,但准予司法强拆,就隐伏了围绕司法独立公正和“公共利益”真伪的新“博弈”。
  据长期以来的实际情况, 只有在媒体监督相对到位、法治意识较强、司法救济相对便利的都市社会,市民赢得新“博弈”或有点胜算;但中国的农村与城市几乎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所以上访者学者和舆论都特别忧虑:广大农村地区在舆论监督相对甚至完全缺位、行政更易操纵司法的环境下会继续发生强征暴拆的悲剧。如四川成都和全省各地在新条例公布后仍然发生了不少的偷暴拆事件。
  这可以理解,因为从农村的许多强征暴拆事例来看,一些地方政府制造舆论屏蔽、司法麻痹、上访禁闭的手段超出一般人想象;并且那种以“发展”、“城市化”、“公共利益”为理由的“强制难免论”,已蜕变为一个可耻的伪命题———一些地方频发官商腐败利益推动的强征暴拆悲剧,却鲜有民众为阻挡真正的公共利益而漫天要价的闹剧。
  一些地方官商的强制手段,诸如谎言欺骗、无赖劝说、流氓威胁丶暴力伤害、游击偷袭、取缔经营、捣乱生活、非法拘禁、私刑侮辱、株连逼迫、构陷抓捕、特警围攻、机械摧毁等等,完全是侮辱人类文明的滥用职权犯罪和政治道德沦丧。鉴于已经发生的残酷事实, 建议关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征收与补偿的立法应慎之又慎、严之再严:立法动机必须定位于尽量制止征用农地、有效防止强征暴拆,坚定保护耕地的国家立场和保护民权的人民立场,而不被“发展主义”的抽象论所迷惑;强化预防官商勾结、易被非法干预的司法体制,而不首先假定人民妨碍所谓“公共利益罪”。
  为了确立防止农村发生强征暴拆悲剧的立法动机,仅有“三农特殊论”的判断还不够,需要真正认清强征暴拆的政治危害性。只有从国家战略高度对强征暴拆的政治危害性理解达成共识,才有利于堵死为强征暴拆捏造“公共利益”借口、寻求司法形式主义掩护的秘密权力通道。
             应高度正视强征暴拆的政治危害性
  所谓强征暴拆的政治危害性,是指它具有颠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法性和蔑视现代中国政治经验的本质特征,即其反历史性、反国家性、反人民性。
  回顾现代中国的历史,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农村土地承包制是在反思左倾社会主义教训前提下探索的扩大农民地权政策,它解决了困扰新中国三十年之久的农民温饱和国家粮食供应问题。因此,那种以产业开发或城市化和以土地换社保为理由的强征暴拆,其实质是暴力掠夺甚至抢劫农民的生产资料、强迫农民改变生活方式,在国家政治意义上乃对扩大农民地权政策的反动。
  并且,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源于传统社会主义时期为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适应农业生产管理,而防止把这些土地国有化之极左盲动的制度设计。农村土地所有权在农民小集体,地方政府虚构“土地国有化”名义、冒充“国家权力”来剥夺或强买、倒卖农民地权的非法行为,在历史的逻辑上不仅反改革,甚至从极左的方面反中国社会主义传统。
  如果追溯到更远的中国革命即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因为革命的目标在于实现农民土地所有权即“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和制度,所以对农民强征暴拆更是与当年的革命目标背道而驰。
  当前,那种把所谓“发展”作为政治正确根据的“发展神圣论”,以为经过司法程序后,任何强征暴拆都为合法,无疑是欠缺政治史和政治学常识———公正的司法只能决定对犯罪的暴力,而农民据合法地权生产、生活,不分青红皂白的强征暴拆才是犯罪,纵容这种犯罪就是对改革、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革命整个历史逻辑所支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法性的颠覆。
  鉴于部分地方官商的唯GDP论、唯暴利论倾向,不顾或欠缺政治全局视野来思考强征暴拆对政治合法性的破坏,所以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必须坚持全局性、历史性的政治高度,借鉴发达国家法治过程的经验,切实对“公共利益”论证的程序公正和实质合理负起责任,不可假手于已经被强征暴拆失掉了群众信任的部分地方政府;否则,获得假冒伪劣“公共利益”名义的强征暴拆将在司法形式主义外衣下复活肆虐,积累起来形成暴力夺地运动,其后果是大量农地的非农用化和暴力驱赶下农民的非生产化,从而造成1950年代“大跃进”之后再次的农业破坏,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革命到改革的历史意义和政治伦理都受到严重破坏。这种“发展”,将使政治合法性论证的话语系统瘫痪,从而破坏中华民族的价值共识和政治认同,威胁国家政治安全。
                     党中央和中央政府责任重大
  强征暴拆的反历史性是对中国政治的精神颠覆,其反国家性就是对国家秩序直接的力学破坏。
  国家作为人类规模适当的共同体可能处于三种状态:战争(自然)状态、政治(权力)状态、法治(平等)状态。相对于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巨大差别,人与人的身心能力接近平等,从而导致人们目的、希望的平等,任何剥夺他人利益和生命的行为,都将招致报复或构造仇敌关系。因此,在没有共同权力建立起共同秩序时,利益竞争的本能,自然地使人们处于相互为敌的“战争状态”。摆脱这种恐怖、野蛮的暴力状态之惟一途径,是在和平、公正的价值共识前提下建立共同服从的政治权威,即由国家主权建构“政治状态”。
  不过,“政治状态”并不能保障人们避免权力者的暴力侵害,人们对权力者的抵抗又带来新的“战争状态”。因此,彻底摆脱“战争状态”的希望是建立法律约束权力的共和宪政,使“政治状态”成为人们自觉承认、自主服从、自愿维护即具有可持续政治合法性的“法治状态”。
  人们在法治的文明政治状态下享受权利平等的和平秩序,只有破坏这种权利、秩序的行为才构成犯罪,只有犯罪才会受到经过公正司法判决的暴力处罚。
  厘清了这些基本原理,强征暴拆的政治危害性便昭然若揭:农民据国家统一的合法地权正常生产、和平生活;对于国家秩序而言,如果地方政府强征暴拆,乃是对农民的有组织侵犯;或许侵犯者会单方面冠以“公共利益”的理由,但它事实上伤害了人们对国家政治和法统的信仰,不是在维护而是在破坏合法、文明的政治秩序,造成了一种上蔑视国家权威、下施暴于民众的地方割据性“战争状态”。
  如果任由这种强征暴拆的“反国家性”滋长,农民要么就地反抗,要么寻求国家主权保护,即到中央政府上访,倘若部分地方政府再以“截访”的二次暴力作欺骗性“维稳”,割据性“战争状态”的扩大再生产机制就会形成。
  因此,作为立法原则有必要明确:征收集体土地财产这种稍有不慎即可严重侵犯农民权利、可危及国家安全的行为,必须由负国家政治责任的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担当权力主体以便于自肃和监控,而不能放权于地方党委和政府。
        必须立即停止任何名义的强征暴拆才是“人民立场”
  强征暴拆最明显、最恶劣的政治危害是它的反人民性。现代民族国家乃是具有价值共识和政治认同的人民共同体,尤其在经过了人民革命的中国,人民革命必须实现人民权利,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伦理要求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之人民共同体性更加突出;对此, 其实早有失地上访农民曾经悲愤地说: 你即使到树枝上去取个雀儿的巢,那雀儿也要叫几声吧?可政府和开发商强行低价拆了我们的房子,还不准许我们申诉上访告状,不知,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民政府” ?!!
如今人民内部矛盾是我国的主要矛盾,表现于“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矛盾”,激化起来就发展为“依法绝望抗争” ,官方叫“闹事”。有些人总想搞成敌我矛盾以便于“一棍子打死”, 例如: 成都中院门前的2.23事件,就是一个明证。如此粗暴对待群众,“打来打去,打得一塌糊涂,问题还是解决不了”。群众“绝望性的依法抗争”大体上经过几个阶段:先是在当地提意见、提要求;然后是诉讼或上访;如果逐级诉讼上访,没有结果,就会向在北京的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及各部门告状, 并向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求助;还没有效果,就请愿、“依法进行绝望性的抗争”。 如今群众“依法绝望抗争” 多因官民利益之争,提出的要求大部分是合理合宪合法有据的、可以实现的,但往往经过好几年甚至于几十年,官僚主义者不理,最后才去请愿、“绝望抗争”。总的来讲,官僚主义是引起群众“依法进行绝望性的抗争”的原因。“群众“绝望抗争”中间,反对党的势力是可能参加的,但是在今天,反对党的势力只能够利用群众中的切身利益问题和政治问题及各种社会矛盾来鼓动群众“绝望抗争”。反对党的势力不可能用反革命的纲领和反革命的口号来鼓动群众“绝望抗争”。所以,群众“绝望性的抗争”起来了,即使有反对党的势力参加,也要当人民内部问题处理。”如果少一些官民利益问题丶政治问题丶各种社会矛盾,反对党的势力鼓动群众“绝望抗争” 的口实也就少了。
必须以政治智慧和人民立场。虽然有时有的群众可能会有些过激行为,但也只是对贪官污吏进行声讨,而不至于对所有官员进行声讨,更不至于对国家政治有什么不良企图。但是,对民众被官僚腐败者滥施剥夺生存条件,糟蹋耕地、毁坏民房等暴力确实应该依法给以切实有力的保护。
  共同体政治学的一个基本原理: 即承认他人乃另一个自我,理解他人的尊严等于我的尊严,体会他人的耻辱等于我的耻辱。“人民内部矛盾”更应着眼于制止任何借口的反人民暴力,因为官僚主义者总倾向于以蛮横压制来掩盖其侵犯人民利益罪恶的秘密。
  那些强征暴拆的地方官员也都高举着“公共利益”或“综合执法”旗子,但并不能掩盖其反人民性;因为对共同体任何个人合法利益的剥夺当然地意味着对所有人合法利益的可剥夺,积累起来,必然造成人民共同体的分裂,而陷于无法无天的前政治“战争状态”。没有人民的政治权利,便没有人民的财产权利。为了杜绝强征暴拆悲剧,必须根据人民共同体政治学原理规范“公共利益”的论证和司法审查。任何“公共利益”的论证过程都要在人民参与的政治体制下进行,法院判决也不是为了对强征暴收土地财产作最后的合法认定,而应该站在寻求不征收、尽量少征收、避免强制征收的人民立场上,首先审查政府的“公共利益”论证以及相关征收、补偿是否合理、合宪丶合法。
         必须立即叫停和审查地方政府的征地拆迁计划
  四川成都金牛区去年有一失地农民王先生,因要求市丶区丶乡镇三级政府公布到底还有多少基本农田面积, 结果却落得个被行政拘留的下场————而且如今都还过着东躲西藏地“逃犯”生活!根据成都平原和全省各丘陵地带的土地骤减速度,如果全国都是大同小异的话,2008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以来, 各地方政府视为卖地生财的“救命稻草”,强制农民并居“上楼”;这一掠夺农地、侵犯民权的“灭村”、“圈地”运动可能已经席卷大半个中国了,为害巨大,“必须叫停!”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则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发表社评呼吁:切断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利益关联、不让含混不明的所谓“公共利益”给官商以可乘之机,乃终结暴力强拆的关键。
  去年农产品价格的暴涨已经警告了基本农田骤减的危机,今年多省份的严重干旱和洪涝灾害更让人忧心农业生产和农村稳定,而2011年2月14日的《人民日报》再曝荒唐事:全国二百多个地级市竟然有183个在规划建设“国际大都市”。这隐含着多么恐怖的征地拆迁前景!
  卖地财政所出卖的是农民和农业, 强征暴拆所摧毁的是政治和文明。驱赶农民、倒卖土地的强迫“城市化”与文明功能扩展、吸纳农民就业的自然城市化不同,以掠夺农民土地、破坏农民财富、侵犯公民权始,以让农民搬进既脱离城市服务网络又脱离农业生产条件的“楼房”终,乃彻头彻尾的反政治文明、反经济发展、反现代化。这种城市化“大跃进”强迫症之不远殷鉴,乃1950年代“强迫”工业化“大跃进”造成的国家经济自杀和社会动乱。
  在目前形势下,如果容许地方官商围绕征地拆迁与农民搞“博弈”,无论是行政命令还是司法强制,都将诱导其继续推进唯GDP、唯暴利主义的卖地财政路线,加剧农地的非农化和废弃化、农民的失业化和无产化。中国素有恒产恒心、安居乐业之古训,正视因征地拆迁而恶化的农民生存状况和日益显现的农业危机乃当今最大的政治。
  为了防止丧失文明价值的掠夺性暴力运动,为了避免再次出现大规模人为粮荒,为了扭转农村土地“城市化”而农业人口游民化的恶性发展趋势, 党中央和中央政府一面明禁严查地方官商强征暴拆,一面还需建设具有国家权威和民主动力的法治机制来刚性监管农地农用、切实保护农民地权;而当务之急则是立即全面叫停、审查地方政府的征地拆迁计划,否则便不能刹住强征暴拆、“圈地灭村”的狂潮。
在此谨强烈呼吁家乡四川蓬安不要拆出命案悲剧为宜!




发表于 2011-11-14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1-14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黑暗拆迁

发表于 2011-11-14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官商勾结,害党害民!!三无农民团结一直!依法抗争!!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发表于 2011-11-14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1-11-14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1-11-14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L:L
发表于 2011-11-15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点  四川省邻水县风垭乡新桥村7队煤厂
    时间  2011.11.14.
    缘由:从2002年滑滩煤厂在新桥7队建厂(尚不明确有无证件),之后2年开始位于新桥7队邻边的杨柳沟村14队的水源井被煤厂打了掉了 一直处于生活用水基本靠天,天不下雨就没水吃 ,村民找政府找煤厂多次协商无果 生活用水问题一直没解决 更不用说生产用水 直到今年5月26号 县长批文督促执行解决杨柳沟生活用水问题 可是半年过去了 煤厂以及乡政府都没执行解决  期间村民多次找煤厂找政府解决 都无果
    直到2011.11.14  村民们看确实不行就又找煤厂理论  把全村人都叫上了  包括在地里干活的人 都一起去了   那知道还没走到煤厂 煤厂工人在老板的指使下 就开始殴打我村村民  我村村民全是些老弱病残 根本禁不住他们的暴打  没一会  我们村村民就有好几个被打  其中 70多岁的老队长被打得最惨 最后还得靠人背上救护车
    被打后等救护车期间 时间是2小时左右 期间煤厂老板气焰嚣张  直接说今天就算把你们打死 也能用钱解决 你们这些宝气    乡政府和派出所来后 居然还是帮着煤厂说话  当我们的村民好几个都奔打伤了  政府还在帮着有钱人连县长的批文都不执行
    希望社会各界帮助帮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 我电话是15187667696 村民电话都有15082651447,13882666722,  连水都没喝的时候  政府还在帮着那些仗势欺人的恶狗  几百口人的生活生产问题都解决不了 乡政府是干什么的?难道也是黑恶势力?
    大家帮忙转    最好是转我们邻水的群  团结起来对付黑帮  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11-11-15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点  四川省邻水县风垭乡新桥村7队煤厂
    时间  2011.11.14.
    缘由:从2002年滑滩煤厂在新桥7队建厂(尚不明确有无证件),之后2年开始位于新桥7队邻边的杨柳沟村14队的水源井被煤厂打了掉了 一直处于生活用水基本靠天,天不下雨就没水吃 ,村民找政府找煤厂多次协商无果 生活用水问题一直没解决 更不用说生产用水 直到今年5月26号 县长批文督促执行解决杨柳沟生活用水问题 可是半年过去了 煤厂以及乡政府都没执行解决  期间村民多次找煤厂找政府解决 都无果
    直到2011.11.14  村民们看确实不行就又找煤厂理论  把全村人都叫上了  包括在地里干活的人 都一起去了   那知道还没走到煤厂 煤厂工人在老板的指使下 就开始殴打我村村民  我村村民全是些老弱病残 根本禁不住他们的暴打  没一会  我们村村民就有好几个被打  其中 70多岁的老队长被打得最惨 最后还得靠人背上救护车
    被打后等救护车期间 时间是2小时左右 期间煤厂老板气焰嚣张  直接说今天就算把你们打死 也能用钱解决 你们这些宝气    乡政府和派出所来后 居然还是帮着煤厂说话  当我们的村民好几个都奔打伤了  政府还在帮着有钱人连县长的批文都不执行
    希望社会各界帮助帮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 我电话是15187667696 村民电话都有15082651447,13882666722,  连水都没喝的时候  政府还在帮着那些仗势欺人的恶狗  几百口人的生活生产问题都解决不了 乡政府是干什么的?难道也是黑恶势力?
    大家帮忙转    最好是转我们邻水的群  团结起来对付黑帮  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11-11-15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肥了贪官污吏 苦了老百姓
发表于 2011-11-15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肥了贪官污吏 苦了老百姓

发表于 2011-11-16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们就是广安的!广安的很多县都是贫困县,其他的就不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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