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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85头猪因“砖家+假药”一夜暴毙,“四川联美生物药业”赔我8万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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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联美生物药业“如此砖家”:85头猪因“砖家+假药”一夜暴毙 8万多元血汗钱 血本无归 投诉无门 天理何在!
父母是成都郊区的农民,父亲和母亲都没什么文化,家庭所有的收入来源就靠养猪来维持。养了几十年的猪,父亲也成了个有丰富医治经验的兽医专家,哪家猪仔生病也都找爸爸去给看看。
今年正好赶上猪肉行情大涨,915号家里给亲戚朋友借钱专门去西昌购买了110头猪仔,平均一头猪仔50斤左右,去西昌往返和买猪仔的成本每头约1000元。妈妈去年身体检查出可怕的大病,整整一年看病
花了很多钱,本期望今年能靠养猪有个好收成,结果所有的愿望被四川联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张明 王晓东2位砖家”给打破!!!
买回家的猪养了20多天,陆续有40头猪温度不太正常,拉稀。109号正好爸妈要来我家玩一段时间(我在山东,没和爸妈在一个城市),于是109日请来了“四川联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张明
晓东2位砖家”给猪仔看病,两位砖家使出了浑身解数以超出常规使用剂量的10倍用药把5种药物混合在一起给猪仔打针五种药物都是四川联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分别是:
百草传奇 抗毒血清、免疫清开灵、奇氟双剑、长效磺金、1010号猪仔就给医死了15头,11-12号期间猪仔用药剂量超标,猪仔出现低温症状后陆续死掉,最终死亡了85头猪仔。因为是陆续死掉,也扔掉部分猪仔,弟弟拍了部分照片 (后附)
作为家里生活来源的80000多元的血汗钱3天时间就给化作泡沫。四川联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2位砖家张明 王晓东一再强调剩下的20头猪仔都保不住,铁定是医不
好,要死掉的,后期也不在过问。爸爸12号晚上连夜赶紧从山东赶回去,用自己几十年的老经验给猪仔输液最终保住了20头猪仔。到现在四川联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2位砖家不管不问的,打电话时互相推诿,现在连电话不接了。四川联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态度更是令人愤怒,说这2人是外派到经销商那里拓展业务的人员,与
公司没有直接关系,外派期间工资都属于经销商那里给发工资,公司也不管。作为普通农民的爸爸无奈之下拿着药物去咨询了“成都市兽药药监局”,没想到得到的
答复是只有长效黄金留有标本,其余4种药物根本连标本都没有送到兽药药监局进行药检!而且工作人员透露现在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了一种行业潜规则!!!就是生产
兽药的公司可以送检一种药物合格后,其他兽药剂量不达标也不是问题,其余药物不送检照样在市场上流通。
天理何在,作为农民如何维权?当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什么部门能够站出来为农民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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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发重复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热心的网友帮忙

发表于 2011-11-7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兽药:

(1)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

(2)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兽药处理:

(1)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而未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即销售、进口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兽药:

(1)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的;

(2)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

(3)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

(4)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的。

对生产、经营劣兽药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11-11-7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照《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律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原则规定。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是一种严格的责任原则,只要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不能证明自己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是合格产品,就应当对产品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生产、销售假兽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承担民事赔偿,并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59-60条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实务中,对于因使用了假兽药造成对经济损失一事,有两种索赔方式:一是通过有关执法部门如畜牧管理局进行调解,或自行与生产者或销售者协商解决;  二是通过司法程序,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如果政府执法部门已经认定是用户所用兽药系假兽药,造成用户的经济损失。该结论会得到法庭的支持。用户需提供证据证明在使用兽药后出现经济损失的事实,且该兽药经检测为假兽药即系不合格产品。法院就可以认定用户的经济损失与使用假兽药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照《产品质量法》第4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的规定,用户有权选择生产者或销售者为其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11-11-8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找药检部门.看其是否是假药.或是药物过量.要有证据.然后才好起诉他们.只有通过法院诉讼.才可能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秋风明月和八一杠热心人的支持。家里去找过成都市的兽药药监局,答复是四川联美生物药业只送检了一种标本,其他都没有。但是其他产品仍然热销于市,这也是行业潜规则!!!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挣个钱 太艰难了,试想谁遇到这样的事情,都窝火更加愤怒!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凭借网络的力量 我相信公道 正义人士还是大有人在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的利益谁来维护? 请懂法律的人士指点指点。

发表于 2011-11-9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熊猫爱竹子 发表于 2011-11-8 2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秋风明月和八一杠热心人的支持。家里去找过成都市的兽药药监局,答复是四川联美生物药业只送检了一种标 ...

我的意思是.你们把他们为猪儿治疗的药.拿去找药监局.看他们的药是否有批号.如果没有批号就是假药.还有就是是否是药物过量.你必须要把原因找到..才好维权.你没有证据谁会理你?

发表于 2011-11-9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侵权责任,需要查明原因。除了法律规定的免责外,侵权者都必须承担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秋风明月和律师贺博士,我已经告诉老爸把药物拿到药监局去咨询。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秋风明月和律师贺博士,我已经告诉老爸把药物拿到药监局去咨询。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有拿到治疗猪仔的5种药物去成都兽药药监局去要求给化验,成都兽药药监局不给化验,答复:(我们送去的5种药物,“四川联美药业公司”目前只有其中一种药有送检标本,其他4种药物都没有标本,但是照常在市场上流通)。如果化验的话意义也不大,建议我们没必要化验了。难道这是市场 行业潜规则吗?
发表于 2011-11-10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

发表于 2011-11-1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准备好证具提起诉讼啊,否则别人还反而可以告你的

发表于 2011-11-1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准备好证具提起诉讼,否则别人可以告你破坏名誉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伪砖家山寨兽医+假药 视老百姓的8万血汗钱为儿戏,假产品和山寨技术的试验品。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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