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9809|评论: 111

官司赢了,却被东兴区法院HOLD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1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我是内江市的一名普通市民。于2009年6月26日在容器厂旁的阳光家园买了一套房子。2010年,开发商陈小林就按契税的3%收了我们40余户的契税(国家明文规定的是: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不然威胁就不交钥匙给我们。没得办法,由于大家都交了首付,就不得不多钱。后来,大家又交了1000块的装修押金,直到现在都没有退给我们。
      从接房之日起,大家都不断找开发商退钱,可是开发商却从来没理会,还得意的说“你们去告,去告,不怕你们。”
      最后大家逼得没得法了,按找商品房合同上的约定,通过内江市仲裁委员会告赢了开发商,开发商又开始耍赖,不执行。我们大家又不得不去申请内江中院实行强制执行。不晓得怎么搞的,东兴区法院却很“热心”的接手到这个案子。通过3个月的等待后,居然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中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驳回了我们的强制执行申请。
      虽然我们不懂法,但是总得给我们一个明白的不受理的解释吧,最后大家不得不找到了法院的执行局。最后得到的解释就是说仲裁把赔我们的钱算多了,这样就是不符合“(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大家又要求他们详细说明是怎么算多的,执行局却不停的搪塞我们。

     在这里,我们想说的是: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就凭这点,东兴区法院就违法了!

     2.希望内江中院能看到这篇帖子,重视下我们的呼声,你们才是这个案件的管辖者!

     3.对金鹏公司这种无耻的行为,在这里呼吁大家不要买他们的房子,小心被骗!

PS:如有不符合版规,烦请管理员联系我QQ:26332516,谢谢。

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
1.JPG
购房合同
2.JPG

收据,最后被开发商以不交钥匙为名收回
5.jpg

仲裁通知书,因申请法院强制性,仲裁判决书交到法院去了。
3.JPG   

法院受理通知书。
4.JPG

东兴区法院执行局
V4.jpg

工作人员1
V1.jpg

工作人员2
V2.jpg

执行局某局长
V3.jpg

1.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7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1-11-10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欺负百姓啊

发表于 2011-11-10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定啊

发表于 2011-11-10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1-10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欺负咱们善良的老百姓啊  我们决不答应
老百姓买个房子也不容易啊  
请求版主置顶   

发表于 2011-11-10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老百姓就是被欺负的。那些开发商和那些当官的关系好的很。多半下午忽悠完老百姓晚上就和开发商一起喝酒唱歌耍小姐去了

发表于 2011-11-11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1-11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来围观
内江当官的和开发商是穿一条裤子的
黑暗啊黑暗

发表于 2011-11-11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版关注中,请楼主看到此信息联系本版,本版需要了解更多的详情。

发表于 2011-11-11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也不容易啊  为何总是来难为我们呢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的关注,现补充证据如下

我自己的契税证明,开发商代缴的
8.jpg

装修押金收据(1000元)至今未返还,开发商开的正式发票
9.jpg

合同内容
7.jpg
6.jpg

付款明细表





发表于 2011-11-11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lol:lol:lol:lol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才收到消息,大家已经走投无路了,哎

未命名.jpg

走信访让我想到了钱云会,求求大家帮帮忙!
发表于 2011-11-11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住我的旧房子,我的地盘我做主,开发商永远没有机会骗到我

发表于 2011-11-11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把大家网思路上逼啊

发表于 2011-11-11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官逼民反啊  
无路可走啊

发表于 2011-11-11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底线。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1-12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赢了官司输了钱?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2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烛 发表于 2011-11-12 11: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赢了官司输了钱?

通过仲裁的判决,我们业主是拿回自己该拿回的那部分钱(装修押金、延迟交房的违约金、多交的契税),然而金鹏公司并没有执行判决。

我们业主就去申请内江中院强制执行,不知怎么的却被东兴区法院接手这个案子,然后被HOLD、被潜规则。


仲裁判决书依然在东兴区法院,还没拿回来。


星期一也不晓得好多人要去上访,但我不会去,一般上访都解决不了问题,很有可能被精神病!

发表于 2011-11-12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很正常。老百姓输还是输,赢还是输。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