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别人过生日一起吃饭本是一件高兴事,却因为敬酒发生了纠纷,夫妻俩双双被打伤。11月10日,记者获悉,这场由一杯酒引起的纠纷经过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于11月1日作出了一审判决: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杨威(化名)夫妻各项费用共计3700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在今年1月28日,正值杨威弟弟的生日,杨威和妻子王英(化名)、邻居刘菲(化名)等人被邀一起吃午饭。席间,刘菲强迫王英喝一大杯白酒,王英婉言谢绝。刘菲认为敬酒被拒,丢了自己的面子,很是不悦,拿着杯子在餐桌上不停敲打,还敲烂了盛菜的碗。杨威也为了平息事态,便代替妻子喝下了一大杯白酒。刘菲抓住杨威衣服,趁其不备猛将他仰面推翻在地,头部被撞击了一条长口,鲜血直流。尽管杨威心里有气,但碍于当天是弟弟生日,加之他人劝解,便没再说什么。当天下午,杨威简单包扎和治疗后便回家,见到刘菲的丈夫罗泉(化名)正怒气冲冲准备找他“算账”。在得知事情经过后,罗泉便回了家。2个小时后,杨威外出时被刘菲和其儿子罗某拦住,罗某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对杨威一顿暴打。
杨威全身是血,面部肿胀,在他人的搀扶下来到罗泉家,将自己在路途中被罗某殴打的事告诉了罗泉,然而罗泉不但不感到愧疚,反而称杨威该挨打。王英便去找罗某理论,也遭到罗某一顿暴打,罗某还数次将60岁的王英头部按在水缸里。在当地村干部的再三干涉下,罗家人才停止对王英的继续伤害。经鉴定,王英属伤残9级。
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该院遂于11月1日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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