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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LD不住,笑看阆中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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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11:20 | |阅读模式

阆中,中国惟一风水古城,形胜之山川,鼎盛之人文;桃园国际大酒店,川东北
地区档次最高,环境最优美的园林式酒店气势雄伟,环境幽雅。然而2010年举国
欢庆的5.1却上演了一出阆中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借儿子婚宴敛财的旷古绝今
的丑剧,气焰之嚣张,手段之高明,实则是造钱运动之典范,一手遮天,顶风作
案,阆中一众官员也HOLD不住心中怒气。
三天之内同一酒店两次为儿子办婚宴,刷新了中国婚宴文化,在党政纪委干部借
婚丧嫁取敛财丑剧史上打造了一个新标杆。
阆中市监察局长王勇借儿子结婚之机,分别于4月29日下午6点、5月1日中午12点
在阆中桃源国际大酒店先后宴请下属各大局、各公司、各社会老板
该酒店设坐80桌,最大可承接120桌,每桌以10人计,两次婚宴算下来,佳宾人数
至少1600人次以上。就算七大姑八大姨亲朋好友以500人计,至少坐有监督对象、
下属、利益关联人达1100人之众。当然这是估算,也可能一次婚宴坐不下,仅余
一桌摆在第二次婚宴,那么至少也有121桌,就算七大姑八大姨亲朋好友以500人
计,至少坐有监督对象、下属、利益关联人达700人之多。试问,利益关联人是否
还受其监督否?
当代有二进宫之说,如今居然有两次办婚宴入洞房的丑闻,甚而出自于党内监督
机构纪委监察局长之手,叫各级监管部门情何以堪?
手段之高明,阆中古城如此规模空前的婚宴盛典,就因监察局长大权在握,竞没
有蛛丝马迹留下,却难封悠悠之口。
宴请宾客筹划,采取是熟人告知方式,不发请贴,保证宴请不留证据。只是人流
分配如此周到,该第一次婚宴到的绝不会第二次婚宴到,该第二次婚宴到的绝不
会第一次来,第一次是哪些局来,第二次是哪些局来竟然毫不相撞,哪些下属该
在第一次来,哪些下属该在第二次来,名流老板该与哪些坐一起,不能与哪些坐
一起,竟然安排详尽周到,显示出监察局长王勇大人老谋深算。
其它更如婚宴酒席安排,厨房采购,菜式数量、香烟酒水购买,婚车游城,婚宴
主持,环节众多,竟然也没留下一点证据,连桃园酒店的众多监控摄像头三天内
,坏的摄像头坏的恰到好处,居然会在如此重要的五一节里找不出一点人流众多
的婚宴录像资料。估计余则成也自叹弗如!
再高明的手段,可以欺骗上级,可以应付检查,然难堵大众幽幽之口,如此声势
浩大的婚宴,奇怪的两办婚宴,如此明目张胆的要钱运动,在阆中大地久传不衰
,拿某局一位纪检组长的话说,当领导好,当纪委监察局长的领导更好,没人查
,哪个敢管。
气焰之嚣张,行为之肆无忌惮,令人发指而不敢发指,道路以目而代以强作欢笑

身为专门的监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党纪法规执行的领导人,知法犯法,此为嚣
张之一。
中纪委2010年2月发出4号通报《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
收钱敛财》,监察局长居然就敢于5月顶风违纪,利欲熏心,大操大办不算,还要
以同一个名目两次大操大办,此为嚣张之二。
新华社2010年2月23日,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一
章第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
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
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如此三令五申,执行党纪法规的监察局长大人熟视
无睹,置党纪国法不顾,全然不理民怨沸腾,此为嚣张之三。
更为甚者,此事曾被举报到相关部门,而监察局长竞能将相关部门玩弄于股掌之
间,视办案人员为弱智,让如此众多的环节的所有证据凭空消失,让参与婚宴的
下属干部,名流老板集体失声,一个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能量之大,在当地只
手遮天当真是难以想象,此为嚣张之四。
编者寄语:
值此反腐倡廉的关键时期,党内纪委同志作为主要监管部门人员,理当廉洁自律
,以儆效尤,而阆中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勇大操大办婚宴、借机敛财,其
影响极为恶劣,并以手段蒙蔽真相,稳坐局长宝座,其事态发展走向已不再是违
纪问题,而是走向了贪腐堕落的深渊,其人性自我膨胀表现的淋漓尽致,其个人
志向取向已经非常危险。
笔者暗访部分参加婚宴人员,敢怒而不敢言者有之,怕举报反被查心态有之,讨
好巴结亦有之……然所怨者甚众。事态如何发展,作为敏感部门的领导职位上级
如何看待和处理此事,阆中人民和全国人民拭目以待!

注:转贴自——http://bbs.city.ifeng.com/viewthread.php?tid=10794138&;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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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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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6:13 |
没人顶?》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1-18 18:43 |
围观

发表于 2011-11-18 18:57 |
顶!好像楼主对这件事情很了解。连视频录像没有都知道!

发表于 2011-11-19 19:53 |
跟着版主围观!

发表于 2011-11-19 19:53 |
跟着版主围观!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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