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自2010年4月在部分区县设立四川省首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以来,目前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的药品。 政协委员们通过对夹江县和五通桥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情况的深入调研发现,2011年,五通桥区西坝镇医院的门急诊人均药品费从2010年的23.2元减少到20.3元,住院病人人均药品费从2010年的548元减少到461元,药品费同比减少39.4%,门诊费用同比减少12.5%,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得到缓解。
来自九三学社乐山市委员会的政协委员们认为,乐山在试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一年多的时间里,虽然取得了许多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欠合理,部分类别的药品种类较少,不能满足基层医院的需要;二是药品流通渠道不完善,造成基本药物配送不及时;三是财政补偿机制不健全,基层医院由于药品收入降低,总利润随之下降,生存和发展变得困难;四是基层医疗人才匮乏,医疗服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得不到有效提升;五是绩效工资制度不完善,严重挫伤了基层医疗机构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六是医保总额预付制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解决以上问题,政协委员们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首先要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动态增补机制,因地制宜及时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其次要加大基本药物品种的产、供、销、招、挂的管理力度,畅通流通渠道,保证药品能及时配送到位;第三要逐步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地方财政补偿资金按时足额预拨到位;第四要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并制定强有力的激励机制;最后要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加强管理考核,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多收病人、多开展新业务。 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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