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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新闻] 仁寿:一高三学生在成都无证驾驶 母子同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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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8 22:30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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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5,仁寿县华兴中学高三学生张某在成都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并处以罚款、拘留处罚,其母亲蒋某也一同受到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1115上午1135分,成都六分局民警在科华南路民丰发现一辆号牌为川AS7P36的红色标志轿车后牌照用光盘故意遮挡号牌,民警遂即将车辆挡下,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张某(男,1993813出生,身份证号码:513822199308134896)不能出示驾驶证,并称该车系坐在副驾位置其母亲蒋某(女,197387出生,驾驶证号码:511121197308075464)交给其驾驶的。民警按照规定将车扣留后将两名当事人带回分局调查处理。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张某系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蒋某系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驾驶违法。据某反映:张系仁寿县华兴中学高三学生,学习美术艺体生专业。今天下午15时准备回仁寿县华兴中学参加高考体检,明天参加高考准考证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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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光盘故意遮挡号牌。
     成都交警六分局最终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考虑到张某就读和高考等实际情况,拘留暂缓执行(待艺体高考结束后再执行),同时由于蒋某违反《道法》19条之规定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两项违法,对蒋作出罚款1150元扣6分,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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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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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9 08:55 |
抱着侥幸心理开车是最危险不过的事情.不出事算了,出了事就不得了....

发表于 2011-11-19 10:59 |
可能把成都当成仁寿在操了,挡住号牌 明显故意违法 。处罚得好,最憎恨这种不守规章的行车行为了!
发表于 2011-11-20 09:18 |
这种违法的事情都去做,应该受到处罚。轻试自己的生命更危害别人的生命。

发表于 2011-11-20 21:15 |
你可以不爱惜自己是生命,可别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发表于 2011-11-23 14:53 |
这种人,应该终生禁驾。

发表于 2011-11-29 22:37 |
现在的90后真是幸福啊~
7年前,我们高三的时候觉得家里有个车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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