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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沙溪咀

:四川省通江县永安中学杀人事件,关注执法部门执法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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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wuming0814 发表于 2011-11-25 0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就是法治社会的今天!《保护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失败!如果杀人偿命,我看还有人敢杀人不?

就是

发表于 2011-11-25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通江人,生活在通江是一种悲哀!现实的通江是何等的乌烟瘴气!!!

发表于 2011-11-25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的治安太乱!政府只要下决心不愁管不好一个小小的通江!期待通江社会风气的好转!!!
发表于 2011-11-25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在的,一个巴掌拍不响。不是你所谓的杀人的都是坏人,被杀的都是好人!!

发表于 2011-11-25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妈一群饭桶,那是一个人的生命不是儿戏要处理掉杀人犯哦

发表于 2011-11-25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kkkkkkkkkkkkkkkkkkkkkk

发表于 2011-11-25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你是公安局的吗?那我想你既然会到网上来看这些贴子,来澄清你们所为的事实,那你们执法部门也会给死都的家属一个合理的说法,那我们就等着你们解决的结果,如果不能给死者家属和公民一个合理的说法,我想你们通江执法部门的大叔们也准备去吃几年牢饭吧!我可不希望看见你们官官相卫的臭嘴脸呀!这必竟是一个生命,你们也是有孩子的人,你们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吧!如果你们是那两孩子的父母你们如何来面对这一切。我也希望像你们说的一样这是一个法制社会,这就是你们展现法制社会的最好时候了吧!
发表于 2011-11-25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通江县公安局 的帖子

      拭目以待       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

发表于 2011-11-25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1-26 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映出长期无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以及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的教育,是市领导失职!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6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个——杀人者和被杀者也不是什么好学生?为了争女朋友而搞这么大的事。

发表于 2011-11-26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看待问题,要问清情况在发言,我还是不发表意见的好
发表于 2011-11-26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是好货 出了这种事大家都不想 希望能杀一敬百
发表于 2011-11-26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法治社会的今天!《保护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失败!如果杀人偿命,我看还有人敢杀人不?

发表于 2011-11-26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看待问题,要问清情况在发言,我还是不发表意见的好
发表于 2011-11-26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温爷爷告啊

发表于 2011-11-26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道德,他有什么权利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

发表于 2011-11-27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没 教育好,哪里 就那样

发表于 2011-11-27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客观点,精英们从那个岁月把人权当弊履,后来又当捆教师的“捆仙绳”了,才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过度捧杀条款,培植大爷学生,教师职能大大消弱了。

发表于 2011-11-27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在的孩子为什么都这么大胆呢!连人都敢杀,怎么有娘生就没有爹教呢!老师在做什么,警察在做什么?????现在的公务人员就知道拿钱,不知道办事。我希望有关部门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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