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眉山市黄州东路拟定修建眉山市精神病院一事,广大市民及周围小区业主反应强烈。新建精神病院,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综合考虑污染、安全、交通等各方面因素,并应征求广大市民和业主的意见,进行规划听证,作出规划行政许可。 针对此事,市民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
眉山市精神病院选址地处眉山市中心,距离正在修建的希望广场仅几步之遥,三苏故里系中国名城,三苏雕像是眉山的城市坐标,选址在此太不恰当。 二、
眉山市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精神病人自身缺乏约束力,经常会出现打架、谩骂等不自主行为,这势必会造成眉山市文明形象的极大损毁。 三、
根据《精神病院安全管理制度》,因精神病院以非器质性精神疾病为诊治对象,要求安静,故在院址上必须远离闹市区,相对偏僻。而且,眉山市精神病院若建在此,对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康复也极其不利。 四、
眉山市精神病院地处闹市区,且不说医院的管理是否能到位,病人家属在送治病人的途中将穿越闹市区,若病人逃离将对市民和周围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五、
眉山市城区中心若每晚听闻精神病患者的哭闹打骂声,噪音扰民,请问眉山市区人民将如何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眉山市的建设工作中去? 规划局领导,各主管部门,所谓执政为公、执政为民,面对市民的反对谴责之声,恳请切实从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建议远离闹市区重新选址修建。 眉山市市民
2001年11月27日
强烈抗议市精神病院选址黄州东路的市民签名附后(截止下午5:00,为保护市民隐私,电话号码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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