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广西桂林兴安县城采访时发现,“桂HD022警”车牌被分别挂在4辆不同的司法警车上。兴安县司法局副局长史永林称,“我们按上面要求挂警牌,其他单位怎么套,什么时候弄的号码,我们不清楚。”据悉,桂林交警支队已督促涉及套牌警车的交警大队,严格处理,并将情况上报。(2011,11,27“新京报”《广西一警车牌号挂了四辆车 官方称“不清楚”》)
一辆警车车牌发别挂在4辆不同的司法警车上,如果同时上路,岂不是一出活生生的“真假李逵”闹剧?谁是真正的“李逵”,谁是“李鬼”,谁说得清楚?
现在好多政府机关都懂得以“说笑话”避事,只要是某一个政府部门有人出了事,一律的以“临时工”作为挡箭牌。那么试问,在这4辆警车中,哪一辆是“正式工”?哪一辆是“临时工”?或者,是不是不出事时全是“正式工”,出了事之后全是“临时工”?
看完这则报道就能知道,这辆挂有“桂HD022警”车牌的司法警车,该是广西桂林兴安县司法局的,因为那位司法局副局长史永林已经讲得很清楚:“我们按上面要求挂警牌。”那么根据报道中“桂林交警支队已督促涉及套牌警车的交警大队,严格处理,并将情况上报”之说,如果这段话不存在汉语语法中的“歧义现象”,那就说明在那里搞套牌动作的,竟是交警大队。但即使是存在“歧义现象”,那个搞套牌动作的,也必是司法部门或警方内部,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它选择,谁竟敢如此狗胆包天?
这则报道很是“出彩”:那三个“李鬼”,竟是由“李逵”生出来的,乃“秃子头上摆着的虱”,是第一大“出彩”。“李逵”与“李鬼”本来该是敌对关系,但“李鬼”乃是“李逵”所生,所以在这里却成了“血缘”关系,是第二大“出彩”。而按“李逵”生“李鬼”而言,本来该是“父子”关系,但在这里却又成了“兄弟”关系,是第三大“出彩”。这连中三“彩”,而“出彩”者又是执法者,岂不让人满地找牙?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有鬼就要捉”,于是人们不得不作这样的想,这“鬼”怎么捉,谁来捉?如果是民间有人套警车的牌,那自然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所以如果依法行事,那就该重重的“吃栽”。但警方套牌就没事了?难道那是“自己家里的事”?不是吧?那叫什么?那叫明知故犯,那叫执法违法或者什么的,是不?那又该怎么个“罚”法?
而这事又该谁来执罚?靠他们自己?自己打自己的板子,份量必不会重,那不又是一个“秃子头上摆着的虱”?所以啊,怕是许多人已经在为此纠结不已了。
唉,让我们操那么多的心干吗?看看吧,看看他们怎么自己打自己的板子?看看他们在打板子时又会出什么“彩”来。同志们,去擦擦眼睛,然后等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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