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开展四川省脑瘫儿童救助工程的通知 川商机党〔2011〕27号 厅属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 四川有脑瘫患者40万人左右,其中12岁以下最佳治疗期的脑瘫儿童约有10万人左右,帮助他们及时治疗,减轻病痛获得重返社会的希望,是为民解难、为青少年做好事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省级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通知精神,由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牵头,省直工委、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共同组织开展了四川脑瘫儿童救助工程,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条件 由416医院检查认定,符合手术指证的省内14岁以下脑瘫儿童。 二、救助合作医院 核工业部成都416医院、 三、救助标准 根据家庭困难状况和手术治疗情况对每个救助对象提供一次性10000元以内的资金补助。 四、救助程序 1、患儿先到核工业部成都416医院检查,符合手术指征,需要救助的,即向医院领取申请表,逐项填写好后报厅机关党委审核送416医院,由医院集中转交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416医院检查认定确需手术治疗的脑瘫儿童,由416医院医生填写四川脑瘫儿童救助工程病情诊断书,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秘书处。 3、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秘书处根据患儿申请和医院病情诊断书,审核确定补助金额(在手术费用中扣除减免),并通知医院和患者家属。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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