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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恨,请你加我QQ413272026我要问详细情况,或许可以帮一下你
尊敬的佛灯之光,我三叔他也谢谢你!
他说因为信任四川新闻网,才要我帮助在这里发的帖子。相信四川新闻网一定会为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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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强烈呼唤稽征的人性化管理!可不可以按照《四川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报刊、信函、电话或者短信等方式,在发生欠缴的短时间内告知当事人,提醒、催促他们缴纳呢?
——强烈要求严重违法行政的锦江稽征所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搞好自查自纠,认真改正违法行政行为,并对被错误处罚的单位和个人诚恳道歉,返还违法乱收的罚款!
——强烈要求新闻媒体、上级部门、广大群众监督严重违法行政的锦江稽征所,帮助他们搞好自查自纠,认真汲取教训,尽快回到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上了!
现在的执法者好多都是败类,我个人估计:这些车过不了好久就会被穿制服的人开起,美名曰:私车
(1)法律根本没有允许他们可以在城区道路挡车、扣留汽车行驶证,他们公然践踏法律,不该作为乱作为,长期在城区设卡挡车、扣证。
(2)法律规定他们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暂扣车辆,他们公然该作为不作为,使100来辆车长时间扣留正在变成废铁,给国家和车主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失!
[原创]秋霄落雁动态国画汇编
(3)他们的作为和不作为全都是围绕一个目的:乱罚款。一是他们没有作出“责令限期缴纳”,就进行罚款;二是他们对在限期内已经缴纳的也罚款;三是当他们不是车籍所在地稽征机构时也抓到就罚款!
稽征部门实际上就是养人部门,收的养路费和这个过路费发生重复,大家说这个养路费怎么解释!!我们现在出门哪里不收过路费,我看连他们自己都觉得理亏哈!!
支持LZ~~~~~~
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公然用早就废止的法规规章欺诈车主,并作为处罚的“法律依据”,创造了明目张胆践踏国家法律的世界记录!!!!!!
LZ引条例的时候还是要引完,不要断章取义,也不要混淆概念,个人觉得要是进行复议或者什么,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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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声 声声为民
欢迎gigiclub站出来参与讨论!答复如下:
1、我会在下面全文转帖《条例》和《实施办法》,让广大网友判断是非。
2、如果你能指出具体哪一段是在“断章取义”、“混淆概念”,本人不胜感激!如果你指不出来,大家会不会怀疑有锦江稽征所的违法者在有意搅埽?
3、现在已经不是“进行复议或者什么”的问题了,因为有人涉嫌触犯了《条例》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