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水水库用电捕鱼令水质恶化的情况反映 营山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各位领导: 自县政府对清水水库取消了承包以后,杜绝了养鱼养蟹施放饲料、化肥的隐患,为县城十多万居民的饮水安全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是令人称道的民生工程。但始料未及的是,后续的管理未跟上,原水库管理处带头违法用电打鱼,库区百姓纷纷仿效。被电打死的小鱼在草丛中腐烂后恶臭难闻。同时,一些老百姓把死了的牲畜也丢弃在水库里,无人管。这样不但严重危害了饮水安全,也是毁灭性的破坏生态。对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
由县政府办牵头成立由水务、公安、卫生防疫、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管理机构。该机构常驻库区进行巡逻管理。 二、
落实库区乡镇村社干部的管理责任,特别是村社干部的责任。对村社干部每月实行专项补助,实行责权利挂钩。县常驻管理机构随时检查村社干部执行情况。 三、
加大保护生态,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力度。对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加惩处,抓住典型,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以上建议,敬请县四大家领导一如既往的关注重视,确保县城十多万居民的饮水安全。
县城知情居民
201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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