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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家乡的味道

[民生杂谈] 看看金宝乡拆迁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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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7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出现暴力抗拆的情形吧?

发表于 2013-1-7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三条”实事求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
    “喊我回来谈拆迁?嗯,你们非法拆迁,我先到省政府把状告了才回来!”在电话中这样说狠话“威胁”拆迁组的人叫吴毅。
    吴毅是竹园3社的居民,本为六门乡二村4社人,234.76平方的房子是2008年购买的牟国家的房子,家有5人,户籍在竹园的3人。父母亲在家看房,吴毅夫妇长年在福建务工。谈拆迁初,对拆迁政策不了解,拒绝回来谈拆迁,并扬言到省政府告状,说县政府非法拆迁。
    周士吉、向伟林将情况反馈到征拆办,张尚政接手做吴毅的思想工作。
    上个世纪80年代在佛楼乡作乡长、党委书记,后到江口镇作常务副镇长、建设局副局长57岁的张尚政,在县拆迁办主任的岗位上已经工作了10年,参与过平昌县城众多旧城改造的拆迁工作,对拆迁工作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张尚政没有直接与吴毅谈拆迁,而是在电话里聊起了外边的城市建设,这引起了在福建搞建筑的吴毅的兴趣,他滔滔不绝地聊起了外边的城市之美,感叹地说:“什么时候,平昌的县城建设得也像沿海城市一样漂亮就好了!”
    “快了,金宝新区建起来一定不逊于沿海的城市。”张尚政顺势引导到金宝新区的规划上来,详细地向吴毅介绍其了金宝新区的规划和愿景,“……百米大道、滨江景观大道,‘四桥两隧’,这里会建设成川东北一流县城城区,是平昌县城顶级的商贸、商住、行政办公区域,交通枢纽,美好家园!”
    吴毅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张尚政知道他的心已不再是铁板一块,出现了松动……张尚政再顺势将话题引导到拆迁政策上来。
    张尚政与吴毅有6、7次这样长的电话,一晚上要打完2块手机电池,以致在成都工作生活的儿子打电话来怎么也打不进来,打电话给他母亲,疑惑地问:“爸爸在打什么电话,一打就这么长的时间?”
    不厌其烦地聊愿景、讲政策,终于做通了吴毅的思想工作。吴毅回来了,愉快地与拆迁组签订了拆迁合同,并在竹园3社外来户中率先拆掉了房子,对该社外来户房屋的拆迁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吴毅在签订合同时很愉快,可真正在拆迁他房屋的时候,我还是看到了他眼里的那抹落寞。”采访中,张尚政告诉记者。
    张尚政说,在后来对外来户拆迁过程中发现,在县城周围买房的群体,绝大多数都是在外务工的农民,他们在城里买不起房子,可又想改善住居条件、方便娃娃读书,才到城郊来买房的。就是在这城郊买房,往往也是穷其了他们10多年的积蓄,有的甚至是举债买的房。而按照依据川府办2008[73]号函、巴中市政府2009[32]号文件制定的平委2011[26]文件规定,对这类房的群众只货币补偿、不安置还房。这就引来一个严峻的问题:这类群众中部分可能还要奋斗好些年才能在城里住上房,部分群众可能这辈子也不能在城里拥有自己的房子……这既可能埋下社会稳定隐患,现实拆迁中也遭遇到这类群众中相当一部分人的坚决抵制,使对他们的拆迁难以为继。
    面对这种情况,当时县上领导和拆迁攻坚团队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26号文件规定;一种是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究竟怎么办好呢?张尚政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切身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向张夕谦、李兆全提出了后来被一些群众称为“张三条”的政策调整意见:凡属于该集体组织的成员拆迁安置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26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为其成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享有“两费三保”,即土地补偿费、土地安置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而外来户且买的房屋有合法手续的,分3种情况调整拆迁政策,一种是户籍人口多、房子少的群众,按原实际住房面积的1:1安置房屋。一种是户籍人口少,而住房又多的群众,参照26号文件规定,按照人均30平方米标准安置住房;安置后,确实子女多,又快到结婚年龄的,可购买人均15平方米的政府成本价房屋(该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同样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第三种是若有门面房的,必须按房产登记的性质进行补偿,若把住宅作为商业门面的,且办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手续齐全的,按照每平方米每月6—10元进行补偿,时间3个月。
    张尚政提出的拆迁政策调整意见“张三条”得到了张夕谦的认同,汇报给县委书记张根生,县委副书记、县长蒲开文,也得到了县委、政府两位主要领导的认同,后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正式成为了拆迁政策。
    当房屋拆迁后、又回到福建务工的吴毅,知晓外来户拆迁政策调整,自己也可以享有一套政府安置房时,喜极而泣……这一政策调整,得到了外来拆迁户群众的支持,拆迁工作得到了顺利快速的推进。
    后来县委组织“记者走一线”活动,在金宝新区采访,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拆迁户向记者抱怨:县委、县政府的政策不公平,外来户都按1:1的比例在还房,而我们原住户却只是人均30平方米的标准还房。其实,向记者抱怨的这类拆迁群众,主要是没有完整地了解这一政策调整,按照1:1比例还房的拆迁户还有一个政策界限,即是按照户籍人均30平方米的标准还房所还面积超过了其原有的住房面积,才使用这一政策,不是笼统的1:1还房。

发表于 2013-1-7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宝已经和谐拆迁近3000户了,他们都能接受那拆迁政策,证明那政策还是比较得民心的。楼主,全面了解下拆迁政策吧,相信政府是关注民生、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的,但千万不要期望太大......

发表于 2013-1-7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是2011年发的,现在都2013年了。帖子中反映的问题,早已妥善解决。而且是文明拆迁。期待金宝新城的崛起。

发表于 2013-1-7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拆迁是没什么标准。都是乱来。不知道是谁在后面撑腰。拿法律不当回事:@:@

发表于 2013-1-8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侨民 发表于 2011-12-3 22: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的只要求过日子!

说的事,是真的吗?拆迁一年多了,应实话实说哟,新区是政府门面工程,会有这事,要小心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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