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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琪瑜琼.

[群众呼声] ■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违法拆迁能稳起不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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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0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精辞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斌,你知道世上还有“羞耻”二字吗???

  你在本案居然违背逻辑、违反常理的用2005年11月17日才产生、确权给“王廷健、王廷僚、王廷聪三人所有”的法院判决作为证据,去证明七中育才学校在2004年4月20日拆迁时、认定的被拆迁人“王廷聪、王晓辉二人”是安置对象正确!



       由于主体身份不相同,确权给“王廷健、王廷僚、王廷聪三人所有”的法院判决肯定不能证明七中育才学校在拆迁时认定的被拆迁人“王廷聪、王晓辉二人”安置对象正确!----------这是最简单的日常生活经验法则

发表于 2011-12-10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刷屏啊,看到我晕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1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精辞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斌,你知道世上还有“羞耻”二字吗???

  你在本案居然违背逻辑、违反常理的用2005年11月17日才产生、确权给“王廷健、王廷僚、王廷聪三人所有”的法院判决作为证据,去证明七中育才学校在2004年4月20日拆迁时、认定的被拆迁人“王廷聪、王晓辉二人”是安置对象正确!



       由于主体身份不相同,确权给“王廷健、王廷僚、王廷聪三人所有”的法院判决肯定不能证明七中育才学校在拆迁时认定的被拆迁人“王廷聪、王晓辉二人”安置对象正确!----------这是最简单的日常生活经验法则



   2005年11月17日才产生的法院判决,肯定不能超越时空的界线而去作为证明七中育才学校在2004年4月20日拆迁时认定的被拆迁人“王廷聪、王晓辉二人”安置对象正确的证据使用!----------这是各朝各代恒古不变的公理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1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以上可以看出,四川精辞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斌竟然敢赤裸裸毫无遮掩的公然违背人类社会最简单常识和各朝各代恒古不变的公理

  而本案主审法官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张俊成都中院杜渝居然也违背人类社会的这些常识公理对此证据予以了采信,
这简直是荒唐巳极、荒谬得不可思议!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认为中国最牛之法官律师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张俊、成都中院杜渝以及四川精辞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斌.

发表于 2011-12-12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13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七中育才学校啊,也真是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3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alifengzhen 发表于 2011-12-13 1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七中育才学校啊,也真是的。

谢谢您的顶帖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4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张军校长难道真的要让这些明显的过错遗臭万年?!

发表于 2011-12-14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需要管一管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萧雨流风 发表于 2011-12-14 14: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肯定是需要管一管的!

  谢谢您的关注支持: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5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军校长您这个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该是知书识理、遵纪守法的吧

发表于 2011-12-15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报道一下吧。。。。

发表于 2011-12-16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2-1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了!!!





www.xkwok.com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7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归人 发表于 2011-12-15 22: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记者报道一下吧。。。。

    谢谢您的提议!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琪瑜琼. 发表于 2011-12-17 1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您的提议!

    恳请媒体的朋友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报道!:)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脸,百事可为

发表于 2011-12-20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要脸,百事可为

    你张军校长难道真的不顾脸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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