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坚持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全面推行重点林区专职巡山护林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两项制度”。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火源管理、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的落实,使全县森林防火、扑火综合能力明显增强,连续实现了多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一是落实基层责任。各乡镇积极推行森林防火“两项制度” (在全县318个行政村中按森林面积、火险等级和森林防火工作难易程度,确定了185个重点林区村,落实了200个村民专职巡山护林员,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在全县318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依靠基层组织,落实乡镇、村社、农户的管护责任。按照分片、划段、“谁的森林、谁管护”的办法,实行乡镇驻村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和护林员、农户包山头地块,确保管护责任落到山头、地块、户主。 二是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历年森林火灾扑救经验,适时修订完善县、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切实把预案中的组织指挥、兵力调动、装备配置、通信联络和综合保障等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预案科学有效、运转流畅、保障有力。 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积极向国家和省州争取防(扑)火资金、物资,补充完善装备,加强基层森林防火基础工作。每年县财政都要投入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保障村民专职巡山护林员的工资和日常工作经费,强化火源管理,强化扑火装备配置,补充损耗物资,确保实战需要。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还向社会招聘了以退伍军人为主的县专业扑火队员50名,组建县专业扑火队;各乡、镇组建了以基干民兵为主的半专业应急扑火队伍,各行政村建立了由干部、年轻党、团员组成的义务扑火队,一旦出现火情,及时组织扑灭。同时对基层兼职扑火队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扑火战术运用,扑火装备使用,为全县森林防火提供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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