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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岳老头

[我有话说] 强烈呼吁县政府、县商务局取消西大街所谓的商品展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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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仁兄:现在都是市场经济了,国家废止这些文件是为了营造更宽松的市场消费环境。要知道,
国务院取消了商品展销会登记,但国家工商总局“三定”方案和《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赋予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商品展销会的职责并没有取消,工商部门仍承担着对商品展销会举办单位和参展

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展销会涉及到的各类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的职责。

发表于 2011-12-8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支持取消展销会,但也不支持大杂烩。
要么不搞,要搞就搞点质量高点的,让大家真正得实惠。

发表于 2011-12-8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o

发表于 2011-12-8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品不地到

发表于 2011-12-8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取消,占用街道群众本身就很危险

发表于 2011-12-8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是弄得城里秩序非常混乱,环境也很差

发表于 2011-12-8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不应该的,也是违法的

发表于 2011-12-8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问题谁负责?

发表于 2011-12-8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1-12-8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 52 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规章。
  1.《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
  2.《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 长  周伯华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发表于 2011-12-8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已经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52 号已经决定废止了,就不应该再搞


发表于 2011-12-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12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已经废止《四川省展销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于 2011-12-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12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已经废止《四川省展销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于 2011-12-8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1-12-8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Q:lol:lol

发表于 2011-12-8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Q:lol

发表于 2011-12-8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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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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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1-12-8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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