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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研墨

麻辣杂谈发贴公告(补充:禁止刷屏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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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6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知道,谢谢。

发表于 2008-8-6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em04]

发表于 2008-8-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敏感的东西坚决删掉——版猪[em03][em03][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8-8-6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不能谈当官的腐败、群众的受苦、房子的垮价、股市的崩溃……否则,删掉![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8-6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试一试版主的删帖标准,果然中了。

发表于 2008-9-12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0-4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顶!!!!!!!!

发表于 2008-10-4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glow=1000,blue,3][fly]原来是官方论坛[/fly][/glow]

[glow=1000,blue,3][fly]以后发贴要小心[/fly][/glow]

[glow=1000,blue,3][fly]支持版主的公告[/fly][/glow]

[glow=1000,blue,3][fly]发精贴发时事贴[/fly][/glow]

[glow=1000,blue,3][fly]大家以党政为主[/fly][/glow]

[glow=1000,blue,3][fly]回贴要有客观性[/fly][/glow]

发表于 2008-10-5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拍案惊奇![em02]

发表于 2008-10-5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保证,在维护社区和杂谈健康生存的前提下,尽一切努力维护网友的言论自由。也希望所有网友请遵循社区相关之规定,营造良好的交流氛围。

[em04]

发表于 2008-11-4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研磨:你好。我下面这则文字给《巴中论坛》上传多次均被拒发,是哪里违反版规,你能帮我解答吗?

附:

《澳门商报》急征巴中图片

《澳门商报》(xuchuan.189@163.comQQ462611623

(敬请尽量标明图片来源,采用后本人将发信致谢。)

《澳门商报》急征巴中图片

《澳门商报》(xuchuan.189@163.comQQ462611623

(敬请尽量标明图片来源,采用后本人将发信致谢。)

发表于 2008-11-29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真的没有公道了吗?大家可以看看这个网站: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1064816受害人是多么的惨,为什么还不可以在网站上发布下,避免更多无辜的人再遭到这样的无良医院的迫害!!!

发表于 2009-1-4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发表于 2009-8-17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人每天5贴

发表于 2009-8-17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快看!148楼发鸡爪疯了.........!!!

 

她怎麽长出男性的手??阴阳人妖妖.........

发表于 2009-8-17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支持

发表于 2009-8-1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研墨版主:
      这个问题我很早就想说了,一直懒于提笔。本版叫“麻辣杂谈”,就是要谈啊!一些花了不少精力写的文章,咱们姑且不谈好坏,水平高低,至少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但是很快就被一些四处可见,不费笔墨的转帖所淹没,所以我最近也不想太费功夫“谈”了!
    “麻辣杂谈”不是新闻联播,要看新闻,上网的人随处可看。当然,我们不反对一些好的帖子转过来,但是转的目的是要介绍,要有看法、议论才行。无个人观点的纯转帖不应该放在“杂谈”中,自己不谈,把别人谈的移过来毫无意义!有悖“杂谈”精神!
     建议:另外开辟一个纯转帖区,给那些找不到新闻看的人看,与“杂谈”分开;或者给“杂谈”另外一个空间吧,让“杂谈”能生存下去吧!
     以上意见供参考。
                                             谢谢

   

发表于 2009-8-18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研墨在2006-5-16 16:31:00的发言:

to gwb555:版主删除帖文,要求是一定要给作者通知的,不管有多忙。如果没有,那就是版主失职。

如果再出现这类的情况,可以在本帖后投诉,我好查证,给大家一个交代。:)

我遇到好多回了,自己认为内容并不属于敏感内容啊,说是要审查,结果都是泥牛入海。

发表于 2009-8-18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吓我一跳,以为是才出来的公告,"麻辣杂谈"现在的形式没有什么不好.

发表于 2009-8-18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强烈支持!早就应该这么做了![em60]

麻辣杂谈转帖刷屏现象确实太严重了!个别网友,精力旺,转得满版都是,网上看了无数遍的东西。这样确实不好。我们麻辣应该有自己网友的东西噻![em60]

  就连我们盐亭小小论坛,我都一直规定每个ID每天转帖数量不超过五个,这个麻辣杂谈,应该把规定再降低点三,每个ID每天应该只限制到两三个就够了,必竞这里人多。每人转三个,版面首页基本就完了。[em58]没看头也懒得翻第二页了。[em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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