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赫比及各位网友:
你在平昌论坛关于《三房湾的收费站设置不合理》一贴我所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省道202线三房湾收费站经(川交公路[2004]107号、川交发 [2005]140号)批准设置,由巴中市交通局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 ”;其站点设置系省人民政府根据省道202线全线站点布设统筹考虑后确定的;其收费方式为过站制收 费,即进出收费公路的车辆都必须按标准交纳车辆通行费。 2005年6月,经巴中市收费处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对全县农村客运车辆实行了包缴优惠,优惠额度与过站制相比达50%。
目前,我县收费还贷任务还很重,公路建设管理资金需求矛盾还十分突出,收费工作还需要社会各届继续给予理解支持。我们将切实加强管理,着力优化服务,努力提升窗口形象,自觉接受各位网友的监督。在此,向对关注、关心、关爱交通收费工作的各位朋友和广大网友致以真诚的 敬意!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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