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谍战剧《潜伏》中饰演保密局档案股股长“盛乡”的演员吉思光,近日被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发现是 1998 年结伙袭警抢枪的逃犯,已潜逃 13 年。 12 月 7 日,吉思光被抓捕归案。吉思光对其结伙袭警抢枪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2 月 14 日《广州日报》
在逃犯人混迹影城,因演技出色加入谍战热片, 13 年未被警察发现,竟然还会有如此荒诞的新闻!相比之下,盖里奇的黑色幽默未免太过刻意雕琢,孙红雷的演技则显得稚嫩可笑。
可是这件事真的“前无古人”吗?我突然又想起了另一个更加荒唐的故事。话说北宋年间,山东 沂水县有个黑大汉,因失手打死了人,无奈只能离乡远去。后流落至江州,因使得一手好板斧,被牢房 节级收做牢子,看管犯人。这个用杀人犯管理监狱的节级唤作戴宗,而那个杀人逃犯诨名李逵。
杀人犯进了监狱不但没有收关起来,反而做了狱警,并光明正大的出入于市井闹市,以及各种娱乐场所,一副地头蛇的样子。而更加荒唐的还在后面——另一个杀人犯——宋江来到江州牢房后,更居然成为了戴狱长、李狱警的座上宾,甚至俨然“老大”的样子。
当然,《水浒传》是部小说,故事的真实性难以考证。发生如此怪状,是否仅仅是因为古时候的信息不畅所致,还是有其他方面更深的社会因素,有待文学家和史学家的考证,本人外行就不献丑了。
只是北宋之后的一千年发生的这个“潜伏”的故事,确是不折不扣的事实。吉思光对自己 13 年前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且承认“从来不敢看电视中的自己”,“担心不定哪天就会被警方发现”。
讽刺的是, 13 年间自己在电视上频频露面,并接受多家媒体采访,但始终没有警察找上门来,直到“追捕组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在这个让人笑到怒不起来的案件中,唯一欣慰的是 13 年过去了,当初的“追捕组”居然还存在,居然还能有“知情人”报案。不错,不错。
对于吉思光,我们要赏罚分明,既要肯定其不惧危险,甘愿为艺术奉献的精神;又要依法对其罪行做出处罚。
同样,对于大胆启用在逃犯人的导演也要赏罚分明,既要赞赏他们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魄力,又要否定其对演员身份核查不仔细的疏忽。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对于齐齐哈尔公安机关的相关人员,也要赏罚分明,既要表彰其 13 年后依然富有战斗力,不抓歹徒誓不罢休的精神;又要对其明显的玩忽职守、尸位素餐的行为做出严厉批评。
笔者认为想,作为一个公民,作为一个纳税人,最为一个受公安机关保护的社会成员,我们有必要知道这 13 年发生了什么?一桩抢劫案是否有破案的时效?一个在逃犯是怎么成为演员的?为何公安机关没有主动发现抛投露脸的嫌疑人?公民身份证造假何以能蒙混过关?我们必须知道,因为这关乎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因为这毕竟不是电视剧,不应该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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