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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捅四刀,被救女孩却不承认被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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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9 11:00 | |阅读模式
http://sc.sinaimg.cn/2011/1216/U7326P841DT20111216082036.jpg牛治康躺在病床上。
由于没有目击者,警方表示还不能界定小伙是见义勇为
河南小伙牛治康昨日告诉记者,12月12日,在宝安区沙井镇,两名男子骑摩托车抢劫一名女子,他路过发现后一把推开被抢女孩,自己却被连捅四刀。事情发生后,他所在工厂主管谭子军开车经过,急忙把他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紧急救治,目前牛治康身上的四处刀伤伤口已经缝合,伤势稳定,目前还在住院观察。
  但记者同时了解到,被救的杨小姐否认被救,并向警方表示“歹徒是冲着牛治康去的”。


牛治康:“我拽住他的衣服,他掏出匕首扎我”
昨日上午,记者在沙井人民医院住院部见到了牛治康,他今年25岁,河南省新乡市人,目前在沙井街道洪田工业区一仪器厂上班。牛治康说,事发在深圳康大电业公司花坛拐角处,12月12日7时50分左右,他从宿舍出来去厂区,走到离厂区50米左右的时候,差不多跟一个女孩儿并齐走着,“我不知道她是谁,但知道是一个厂的。”
 “突然从后面冲过来两个男人”,牛治康回忆,两名男子开始夺女孩身上的东西,牛治康赶紧把女孩推开。随后,劫匪转向他,开始抢他的东西,牛治康说:“有个人先是拿钢管朝我头上打了一棍,然后我抓住了另一个人的衣服,他想跑,就用匕首捅了我。” 两名男子连捅牛治康四刀后,骑上摩托车就跑。受伤后的牛治康感到头晕,随后倒在血泊中。半个小时后,工厂主管谭子军开车路过,带上牛治康到107国道上南沙井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该医院医生说牛伤势严重需转院急救,于是,他们又赶紧就到了沙井人民医院。  




伤势:四处刀伤已缝合 目前在住院观察 


 “我高中时被人抢过一次,那时候我就想,如果以后碰到有人抢劫,一定要上前制止。”躺在病床上的牛治康笑着说,虽然自己受了刀伤,但他丝毫不感到后悔。4 I- e6 C. z4 R  C, G
  幸运的是,牛治康没有生命危险。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主治医生彭大夫说,牛治康身上共四处刀伤,左大腿内侧、阴囊各一处,右臀部有两处。
“送到医院后,伤口做了缝合。”彭大夫说,这些伤口比较浅,阴囊、左大腿内侧是轻度刺伤,右臀部的两处伤口深度大概3厘米。“好在神经、血管、肌肉都没有较大损伤,现在情况都已稳定,正在住院观察,没有大的问题就可以回家休养。”






 被救女子: 歹徒是冲他去的
 12日下午,在从手术室出来后,牛治康接到被抢女孩杨小姐打来的电话,“她问我万一抓到歹徒,自己是不是得去指证,还问会不会遭报复。”牛治康对她说:“你可得给我作证啊,要不我这受伤算个啥?”
 随后,公司主管告诉牛治康,说杨小姐说的跟他说的不一样。这时候,牛治康才知道杨小姐在警方录口供时称自己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并称歹徒是冲着牛治康去的,而她只是一个目击者。 记者采访了牛治康工厂拉长李女士,她透露,事情发生后的当天上午,杨小姐脸色煞白,“她说自己害怕被人报复,想早离开工厂回家”。
 事发后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14日,杨小姐辞职,而原本她要到2012年1月4日才到期离职。“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走了”,李女士说。

公安局:还不能界定为见义勇为
 记者致电宝安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当时没有目击者,还不能肯定牛是见义勇为,案件只能先界定为人身伤害,“杨小姐也并不清楚当时发生的事情”。
 同时,关于牛治康所说的抢劫,宝安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充足证据证明是抢劫案件。
 宝安分局上南派出所负责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案发现场是三岔路口,当天正对着路口的监控摄像头坏了,目前警方正在比对附近其他几个监控录像,争取尽早破案。


牛治康父亲:儿子做得好 
 在父亲牛连喜眼中,儿子心地善良,“见义勇为,儿子做得好。”2009年,牛治康外出打工,只在过年时才回家,只有平时隔三差五打电话给父母。12日晚上,河南新乡市辉县宣传部打来电话告诉牛连喜,说他孩子见义勇为受伤了。心里焦急的牛连喜赶忙打电话给儿子,但牛治康却在电话里一个劲儿地说不让二老赶来深圳。不过在14日,牛治康的父母得到资助乘飞机赶到了深圳。)

  “牛是通过我的介绍来到深圳的。”深圳全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农民工司令”张全收说,河南有这么优秀的外出务工青年,他觉得很骄傲,“医药费用我们会积极协调,负起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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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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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9 12:07 |
那女孩真没有良心,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13:35 |
回复 拒绝真爱 的帖子

唉这个说不准

发表于 2011-12-19 14:28 |
什么稀奇事都有~~可怜了受伤地这个人 ··以后还敢见义勇为嘛?

发表于 2011-12-20 12:00 |
很多人  见义勇为   很多人怕惹祸上身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12:58 |
回复 hande 的帖子

见义勇为真的应该法律化

发表于 2011-12-20 17:56 |
那女孩真没有良心,
发表于 2011-12-21 15:43 |
请问大家有什么看法?我绝对喜欢这个帖子

发表于 2011-12-21 15:48 |
她们比犯法的人更害怕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3 10:45 |
回复 bersakar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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