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事件后,各种公益丑闻不断爆发,媒体做了大量报道,公益慈善事业在毫无防备之时,进入了大众的视野。媒体与媒体所报道的公益组织或人员之间,也在自觉不自觉中形成了矛盾紧张关系。
很多人认为,媒体人不了解公益慈善行业的法律、专业等知识,不理解这个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媒体报道只求一时之快,没考虑公益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应当给公益组织和公益人更多的成长空间。公益慈善界人士,往往会以对一篇报道满意或不满意,作为判断媒体对公益慈善事业影响的依据,对媒体的认识也存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问题。
双方在相互体认的过程中,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分析维度——公众舆论。
谁对公众舆论负责?这是想理解媒体与公益慈善行业关系时必须回答的问题。要想了解公众舆论,首先应理解媒体和媒体人本身。媒体从根本上是传递信息,表达思想,引导行动的。媒体有一个最重要、但又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功能——警惕和守望社会。警惕和守望社会的功能,赋予媒体在报道上的较大尺度与空间,应更多地保护批评意见。
各家媒体在报道上存在竞争关系不言自明,短期看似乎各家媒体报道的内容很相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主流权威媒体和街头小报自然会泾渭分明。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太多地停留在强调新闻伦理、新闻专业主义的层面上,试图构建出一整套让媒体人可以自觉遵循的媒体伦理标准或共识。其实,媒体人自身的价值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价值多元的今天,媒体人自身的选择是多样的,是做主流权威媒体的记者,还是做街头小报的记者。如何选择,如何行动,与每一个人的追求有关。
公众舆论在形成过程中,媒体实则扮演了平台的角色。一是公众舆论是不同声音的集合;二是公众舆论是各种媒体合力的结果;三是公众舆论是大众建构的结果;四是公众舆论是一个发展过程。
众声喧哗在舆论中的表达,恰恰说明一个社会的开明与进步。公众舆论中不是说谁的声音大,谁就有道理,重要的是其表达的立场、思想与观点。不同的思想与观点在这里交锋,公民意识在这个过程中启蒙与形成,舆论自身有着自我修正的功能。
转型期现代公益慈善行业的兴起与发展,公众舆论也有一个梳理和认识的过程。各种公益事件之后,大众对有些公募基金会的信心降低,但对社会自组织、自我成长则有了更为深切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公益慈善行业,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成立私募基金会,公益慈善行业发展的社会空间实则是扩大了。
我们进而应了解社会转型期公众舆论的重要性。公众舆论向来与社会转型关系密切。英国人约翰·洛克在《政府论》中较早将舆论与民主联系起来,认为民主是公众的一致意见,民主社会中共同体的形成,是多数人协议的结果。卢梭是西方近代系统研究舆论的第一人,他认为,舆论“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新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这对公益慈善行业的发展深具意义。
公益报道对大多数记者而言是全新的领域,它不仅仅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公益事业作为行业有着自身的逻辑和专业性。这需要社会各界与媒体人共同努力,搭建起学习、对话、沟通的平台,公益传播的理念与实践正是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媒体不是天然地代表公正,公益也无法天然地代表正义,公益传播中除了强调跨界合作、相互沟通与了解,最重要的是发挥各界相互监督的作用,建立其良好的监督机制。没有人或事是在监督下变坏的。
最后要强调的是,公众舆论总是与大众看到、讨论和试图解决问题有关,问题有很多,可以是私利性的,也可能是公共性的,公益传播是社会各界利益相互妥协的结果,公共利益是其核心要义。公益慈善事业是共同体美德的集中体现,它是价值理念先行的,这就导致公益报道的底线,不仅仅是法律,更是道德。(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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