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人员工作失误,给老百姓造成不可以挽回的损失。一句道歉,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吗?
我是一名货车车主,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我准备将我的重型汽车报废。听说这样的车子报废有补贴,但不十分清楚。就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相关信息。得知是商务局在办理此事,随后便在商务局的网上信箱咨询,给我的回复原话是:“请与民生处联系,电话:61883704”。后来我与该处联系,该处曹裕民老师给我解答了报废汽车审领补贴的条件为:重型货车,使用十年以上。我特别咨询了使用年限是以报废交车时间为准,还是以报废注销时间为准;他给的答复是以注销时间为准。然后我就根据咨询的结果,以注销时间为准办理了汽车报废。办理好后我多次打61883704和18980595551两个电话询问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补贴,得到的答复一直是下个月下个月。直到12月中旬,才开始办理。办理地点在牛市口派出所对面的摩根中心13楼,联系电话为84496016。
12月18日,我打电话问办理点去办理时需要带上哪些材料。第二天,也就是12月19日,我带上准备好的材料到此处办理。办理点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车子不能办理该业务,原因是交车时间距离10年还差一个月,即使是我注销时间比10年还多一个月也不行,因为现在办理此业务是以注销时间为准。这样我的车子就领不到补贴了。当时,我又打61883704电话,但无人接听,后来我就打曹老师的手机18980595551问这个问题,得到的答复还是以注销时间为准。我就把电话交给该处的工作人员接听。工作人员给曹老师解释了今年的政策是以交车时间为准。后来该处就让我到天府大道商务局去处理。
第二天(也就是12月20日),我来到了商务局。上午曹老师不在。下午2点的时候我给他电话,他说他现在不负责这个事情,让我和罗老师联系。我就找到罗老师把这个情况说了。罗老师说我这个车子条件不符合不能办理;后来曹老师也来了,曹老师也这样说。那我就问怎么办呢?他们说没有办法解决了,也就是说我领不到这个钱了。我随后来到该局信访办公室说了这个问题,办公室的人给了我一个民生处处长办公室电话和手机以及办公室房间号。我就下楼找到该处鳸静春处长,向她说了我这个情况,鳸处打电话叫来了民生处的罗老师,让他给我解决这个事情。我就跟罗老师又到他的办公室。这时曹老师也在。他们给我的答复还是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我就说造成这个问题的出现,是因为他们在我咨询的时候解答错误。开始他们不承认,发生了争吵。后来曹老师给我道歉了,承认了他的解答错误让我蒙受了损失。当时这些谈话我都有录音记录。但现在还是领不到这个钱。昨天回家后,我将这件事情在商务局的网站上的局长信箱里进行了提交,但没得到答复。18000块钱对我一个偏远地区来的农民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
希望各位网友能说说公道话,商务局便民服务是不是只是一件空话?而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是不是需要我们小老百姓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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