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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传说-良民

[群众呼声] 致通江公安局陈局长及县领导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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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件说了这么久,大体情况早已公之于众。
刑警现在更应该总结、检讨为好,
而不是去抓几个情绪过头的群众来严惩,
这样只会把刑警的光辉形象整“灰”,
让本来看到通江成立刑警队就像看到希望一样的美好愿望
转变成,原来刑警队也是一群混蛋的恶劣印象.

发表于 2011-12-23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是法制社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公安机关正在查办11.21妨害公务案,对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已采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查办中。
同时,公安机关办案要受到检察机关的监督,同时也欢迎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
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终要由人民法院说了算。
领导干部也不能干预办案,干预执法部门执法。

发表于 2011-12-23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逞一时之快,后悔一辈

发表于 2011-12-23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畅快一时,痛苦一世

发表于 2011-12-23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者无罪,希望有关部门宽大处理。
以后吸取教训,这种看热闹的事情最好还是少去围观的好:lol

发表于 2011-12-23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o陈局长是谁?
:o你们当警察不可以为死者家属想想?如果事情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会怎么做?
:o你们当警察的和群众那么较真?咋没看见你们在哪里破获个什么大案件。
:o当官的是什么?小平爷爷说的当官的是人民公仆,意思就是人民的儿子,
:@请这些领导多考虑到群众的难处,对群众是要有感情,不然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领导,就只是领导,根本就没从实际出发。

发表于 2011-12-23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call:
发表于 2011-12-23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不敢乱加评论。
aF.

发表于 2011-12-23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局长您好:

     通过这个论坛,我才知道我们当地的局长姓陈,而我家姓程,我没有想要跟你攀亲戚的意思,我只想想说军民一家亲,您秉公处理依法办事,是对我们人民的负责及保护,所以我在這代表我们的乡亲父老向您致敬,您們工作辛苦了。

陈局长您好,楼主是我哥哥,永安中学11.21事件中被抓的程明强,是我大伯,我大伯之所以犯罪肯定事出有因的,当他看到已过世的孩子,深深触痛他的内心,因为在他心底埋藏着一个人,一个他最值得骄傲最懂事最疼爱的孩子,他已离开人世间的女儿,他心里比谁都痛,可我不曾看见他掉过一掉眼泪,因为他是真正的男子汉令人敬佩的好人,大家都在哭都在痛,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所以他才更加坚强,撑起这个已破碎的家,我知道他是伪装的,我知道当他转过身时就偷偷的抹眼泪,他心里很苦,可他从来不说出口,家里的重担还得他来扛,所以他不得不振作起来,日子多苦多累都不及他失去心爱女儿的痛,姐姐学习好人非常善良,曾教过她的老师相处过的同学都很喜欢她,她身体不好老师都劝她休学,可是她生病还是坚持去上学,不想落下一节课,常常学习到很晚,有时候还会晕倒,她的梦想就是考上梦想的北京大学,所以在艰苦的学习条件下,她依然考进通江重点高中,才进校读了一学期,可是老天不长眼啊,一场事故,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那是她才17岁啊,一个曾幸福的家庭瞬间毁灭,从此活在阴霾中,再没从前的快乐欢笑,我們几兄妹都是爷爷奶奶一手带大,从小姐姐就懂事,也只有她一个书念的最好,姐姐去世这么多年,我们只有更深的想念,可是谁也不曾提起过,她是我们全家最深最深的痛,因为她是个好姐姐,好女儿、好孙子、好学生、。。。。她真的很优秀。所以我大伯看到警察强行要把孩子尸体移走,死者家长哭得撕心裂肺的场面,一时触及到他内心的痛,将心比心,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他最能理解,所以情急之下才失控触犯了法律,他绝对是无心之过,而且我伯伯大病初遇不久,之前的一场严重车祸,他的身体变的很虚弱,而且大脑的伤还没痊愈,受不得刺激,我们都好担心,怕他受不不了這牢狱之灾的苦,他不能再出事了,家里的人真的伤痕累累了,爷爷奶奶年纪大,身体又不好,特别是爷爷的病常年卧床,两位老人为此天天唠叨,以泪洗面操碎了心,平日里都是大伯在照料他们,带他们看病买药忙前忙后,其他的子孙都在外务工,所以伯伯承担起照料一家老小的责任,现在伯伯被抓了,眼看就过年了发生这种事,可想而之我们全家人的心情,我们程家祖祖辈辈都没有犯过罪,也没有跟政府过不去,都是最淳朴的老百姓,伯伯犯的错給政府领导们带来了许多麻烦,实在对不起,在此給您们深深鞠躬,对不起。

  恳请局长领导们开恩,给我伯伯一个宽大处理,他真的知错悔过了,关了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他身体怎么样了,求求您們了,我也知道国有国规家有家规,可是不是说坦白从宽吗,恳求您們看在我伯伯还没给社会造成大的危害也是初犯,同时求您們念在他还是个刚初遇的病人,看在我爷爷奶奶两位高龄老人的份上从轻发落吧,而且他們已经爲他自己所犯的错受到教训了,他们就像孩子一样,不小心犯了错,求求民警們根据情况给予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给我們全家共几十口人一点生活的希望,在此我代表被抓的家人及家里剩下的老小给领导们跪下磕头赔罪,恳求党政府各位领导能宽恕我的家人,谢谢,我全家感激不尽,以后定做一个守法,懂法的人,呼吁身边大家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听领导指挥,积极配合的好公民,也恳求大家帮我求求情,放了我家人,大恩不言谢。


       也请老天开开眼,可怜可怜我们,保佑伯伯們平安无事,保佑爷爷奶奶全家人都平平安安,天下所有好人一生平安!
aF.

发表于 2011-12-23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繁花 的帖子

谢谢妳。
aF.

发表于 2011-12-23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传说-良民 的帖子

谢谢你。
aF.

发表于 2011-12-23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巴山有狼 的帖子

谢谢你。
aF.

发表于 2011-12-23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_安_】● 的帖子

谢谢你。

发表于 2011-12-23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惩,当他视法律为儿戏时,他想没想到法律的严肃性,当他逞能时想没想过后果?通江就是要对这种人进行打击,绝不能同情,否则,以后还会有一些人效仿,吼“黑老哇”,扰乱社会秩序。对他们的同情,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对八十万纯朴的通江人民的不负责。为什么外边的人一提到通江就说通江这不好,那不好,民风不正。其实通江人民是纯朴善良的,就是极少数人败坏了通江的风气。当他的利益受损时,不是采取理性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采取极端的方式“捍卫”他的利益。这种“捍卫”真正地不顾法律后果。以往情况政府会以“和谐”的方式让步,然而政府的让步加剧了这种不正之风的盛行,非法上访,拦路堵桥,给通江的影响浓浓的抹上了一黑笔,让外面的人提到通江就色变,谁愿意到通江投资?谁愿意到通江发展?现如今,当政府不再迁就时,他们终于知晓了法律的严厉性。就是要加强对一些违法行为的打击,不能再姑息了。

发表于 2011-12-23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情与法孰轻孰重,说情就能解决问题?天下没有后悔药,不知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发表于 2011-12-23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不敢乱加评论。

发表于 2011-12-23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诺江风情 发表于 2011-12-23 17: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严惩,当他视法律为儿戏时,他想没想到法律的严肃性,当他逞能时想没想过后果?通江就是要对这种人进行 ...

有同感!

发表于 2011-12-23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他们的同情,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对八十万纯朴的通江人民的不负责。
现如今,当政府不再迁就时,他们终于知晓了法律的严厉性。就是要加强对一些违法行为的打击,不能再姑息了。
说得好  中国是法制国家

发表于 2011-12-23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我把你儿子杀了。通过派出所给你说句;‘对不起’你愿意吗?幼稚
aF.

发表于 2011-12-24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86624078 的帖子

杀了人说句对不起?麻烦你看清楚再说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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