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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杂谈] “博士27刀杀妻”背后的社会伦理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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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6:16 | |阅读模式

    2011年元旦,河北农业大学在读博士左启华乔装扮成女人,趁夜色翻墙进入河北美院,捅了27刀杀死怀孕8个月的妻子。日前,法院判处左启华死刑,缓期2年执行。法院称,左启华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故判其死缓。死者家属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人民网 12月22日)

    一起普通的凶杀案,因为“博士”和“怀孕妻子”两个惹人注意的字眼,成了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细节也足以激起民愤:左启华杀人曾乔扮女装,这说明他杀人之前经过了精心策划;行凶手段异常残忍;甚至连自己的腹中胎儿也不放过……许多人责问,“博士杀妻”算不算我国高等教育的失败案例?继而,学历高不一定人品好,素质不等于学历,等众多论断也都随即抛出。

    笔者倒以为,我们对等“博士杀妻”一案,倒没有必要上纲上线。清官难断家务事,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特点,如果我们不身处于当事人的环境和位置,则会很难理解到当事人杀人时内心充满的纠结与矛盾。一起个案也不足以证明,“博士”头衔与杀人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更何况学历高也不等于人品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或许,我们更应该看一看这起因为家庭纠纷引发杀妻案背后的家庭纠纷到底是什么,如其不然,所有基于对博士乃至中国教育的论断都是没有依据的、都是不成立的。

    先从一份婚姻协议谈起。左启华在法庭上称,石景荪性格较为强势,一度让他感觉生活压抑,石景荪还曾与他订立协议:过年在女方家过、孩子归女方一人所有、房子的产权人写女方,而更让让左启华感到不能理解的是,妻子石景荪让他与残疾的哥哥断绝关系。正是这些协议,让左启华感觉失去了作为丈夫和男人的自尊。我不知道如果换作别人,作为丈夫能不能接受,而如果是换作笔者,我是多半不能接受的。家庭习俗、兄弟之情摆在那里,如果因为婚姻的到来,而让这些多年形成的伦理关系发生变化,这样的婚姻并非是完美的,甚至是有问题的。无论是博士,还是文盲,都会产生或适应或不适应的条件反射。

    天使和恶魔,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在社会伦理与家庭纠纷之中,没有人能够完全成为理智者。智商高不等同情商高,学业上取得很高的成就,不等于在处理家庭矛盾中具有了非凡的能力。而左启华的一位同事所说的话更加发人深省,“他平常是一个非常老实、厚道并且热情的好人,在同学、同事以及学生中拥有极好的口碑。”所以,我更愿意将左启化与他妻子的命运遭遇,放到社会环境中去考量,去看一看这位博士是如何成为杀人恶魔的。

    “博士杀妻”,受到了“死缓”的刑罚。对于其中的量刑标准,定然还存在争议。但是,我们更应该正视“博士杀妻”背后的社会伦理之痛。这个时候,最应当避免的是,站在道德的高点上对嫌疑人进行道德批判。高等教育固然也有许多问题,但这样一起案例也不足以证明博士教育就是存在问题的。(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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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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