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JLJP

[群众呼声] 天成的耕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5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iness: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⑾⊙① 的帖子

谢谢。:handshake
发表于 2011-12-2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处的耕地都抛荒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8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⑾⊙① 发表于 2011-12-26 17: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到处的耕地都抛荒

那是不确切的说法。有的地方利用得好,只是庄稼有好孬之分。有的地方有一些抛荒,有些地方抛荒多些,有的地方抛荒特别突出。按照胡锦涛签发的《土地法》,朱总理签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年以上弃耕不种的终止其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其土地。而不是我懂不懂农业,了不了解农村现状的问题。根据法律我建议:
收回的土地重新发包
1、本村、本组种植大户;
2、转租给业主;
3、县城或乡镇闲置市民;
4、原承包户的亲戚朋友;
5、其他愿意耕种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基本农田只能从事生产经营粮油、蔬菜及国家法律允许种植的作物;但绝不能抛荒或另作他用。

发表于 2011-12-30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天成的地抛荒管你卵事啊? :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2-1-2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唐虎 发表于 2011-12-30 15: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天成的地抛荒管你卵事啊?

粗鲁了哈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