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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陈贤妹被辞退”岂能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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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小悦悦离开两个月后,小悦悦的父亲回到了广东佛山。他们一家人现分住三地,各自寻求安慰和解脱。小悦悦事件中另外一个关键人物陈贤妹则被雇主辞退,又在房东的威胁下搬离住处,原因是“他们忍受不了那么多的媒体”。这是27日《东方早报》来自《齐鲁晚报》的报道。

  正想就此发一点议论,不料却从同日广州日报上读到“辟谣”的新闻:“小悦悦事件施救者陈贤妹遭辞退”为不实报道。

  原来,陈贤妹并没有被辞工,而是她自行回家没有上班。陈贤妹的儿子唐小兵告诉记者,小悦悦出事以前,母亲一直在他所在的公司上班,为公司员工们做饭。事发后,陈贤妹经常要接受记者采访、接受政府部门或组织颁奖,这让大半辈子习惯了平静生活的陈贤妹大为不习惯。今年10月18日下午,不堪其扰的陈贤妹带着孙子返回阳山乡下老家。如果日后情况允许,母亲还可能出来工作。同时,所谓“在房东威胁下,陈贤妹一家搬出五金城租住房屋”的说法也不存在,房东当时儿媳怀孕怕骚扰,确实发过点小牢骚,但后来就好了。直到现在,他们一家还住在那个月租600多元的两室小房里。至于“每次有人接她出远门,会有人议论她又去拿奖金了。老家村里有人说她从北京拿回家30万元,银行户头存了很多钱,还有人上门借钱”,更是没影儿的事。

  这样看来,那篇关于报道陈贤妹困境的新闻,有的只是有一点影儿,有的则连影儿也没有。所以,这篇新闻最多只能是“传闻”。

  也就想起前一天的另一篇“新闻”:《北大校长称美国教育一塌糊涂》,原来也是对周其凤演讲内容的断章取义。对此,中青报已经还原了部分真相。

  其实,现在的虚假新闻早已见怪不怪,公众隔三差五就能看到,不过这两篇发生得最近,影响也相对较大而已。每当我被假新闻欺骗之后,都想弄清两问题:一是,假新闻是怎样发生的?例如,对于周其凤演讲的假新闻,虽然中山大学老师张志安论述了如何准确概括别人的讲话问题,但是到现在,我们也没有弄清那篇新闻是采访不深入道听途说,还是故意断章取义制造“燃点”。二是,媒体和记者为什么要发表假新闻,难道他们不怕真相被揭露吗?可能问题就在这里:编造假新闻可以吸引眼球,扩大报纸的销路,而一旦被揭露,也没有丝毫的惩处,简直是“零责任”,所以才有恃无恐。

  在我的印象里,假新闻常有、而惩处不常有。新闻变传闻,岂能“零责任”?应该让发表假新闻的媒体和采写的记者付出代价。最近,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印发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的新闻机构,要求媒体必须向社会公开更正、道歉。对故意编造虚假新闻造成严重后果的新闻记者,不仅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而且还将其列入不良记录,5年内或者终身不得从事新闻工作。总之,对于被证实编造了假新闻的,需要有所惩戒。(殷国安 原题:新闻变传闻,岂能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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