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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达州智障民工”案主犯获刑3年并处罚金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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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2-2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组织智障民工打工曾令全获刑3年

  华西都市报讯(黄辉记者李罡)2010年底轰动全国的曾令全组织智障民工到新疆劳动一案,达州(微博)渠县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曾令全因犯强迫职工劳动罪,获刑3年并处罚金6万,妻子李树琼犯强迫职工劳动罪获刑1年6个月。

  1993年以来,曾令全、李树琼夫妇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收养乞丐、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安排其养殖种地等,除了包吃包住不给任何报酬。1998年,夫妻未经批准又在家里设立渠县乞丐收养所,收养大量上述人员。2006年,该所更名为“渠县残疾人自强队”,曾令全对其施行封闭式管理,每天教其做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如不从轻则责骂,重则殴打体罚。

  从1998年起,经过一定训练后有能力创造价值的智障人员,被陆续向本地和外地输送务工。其间务工的报酬40%归曾令全,务工智障人员从未得到报酬。

  2011年8月25日,曾令全强迫职工劳动一案在渠县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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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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