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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卐卍

南充十一五建设成就摄影展在北湖坝子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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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的具有责任感和职业精神的摄影人,应该把镜头对准穷人,而不是光拍迎合领导的浮华图片。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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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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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1-9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几个人的个人影展哇?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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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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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i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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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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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每人限报5张吗?,怎么这两个人都是二、三十张?
发表于 2012-1-9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出来了,只要图片里有官,或者有官的政绩工程,那这图片就可以得奖。

 楼主| 发表于 2012-1-9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一份劳动一分收获。

发表于 2012-1-10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天有眼444 发表于 2012-1-9 2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出来了,只要图片里有官,或者有官的政绩工程,那这图片就可以得奖。

这个主办方最清楚。
发表于 2012-1-1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十一五”住房城乡建设
成就大型摄影图片展征稿启事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奋斗目标,以“做大做优做美区域中心城市为统领,以城建项目实施为抓手,加快推进以主城区为核心的现代城镇体系建设,主城区面积不断扩展,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城市品位极大提升,城镇发展快速推进,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巨大突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喜迎2012年元旦及市“两会”召开,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南充市‘十一五’住房城乡建设成就大型摄影图片展”。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本次摄影展以“展城乡风采,聚发展合力,助推新型城镇化进程”为主题,通过影像形式集中形象展示我市“十一五”时期在城乡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文化与人文精神培育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坚定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推进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建设的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南充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协办单位:南充市建设信息协会、南充市摄影家协会、《南充建设》杂志社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1年11月12日—2011年12月15日):面向全市广泛征集展出作品。
(二)汇总评选阶段(2011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2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评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入围奖等。
(三)公开展览阶段:2012年元旦前举办大型摄影展开幕式;元旦和市“两会”期间以展板形式,在市北湖公园及市“两会”会场等场所,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展出。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型摄影图片展将对摄影作品进行评比竞赛并予以奖励,设一等奖2名,各奖现金20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现金1000元;三等奖20名,各奖现金600元;优秀奖50名,各奖现金400元;入围奖100名,各奖现金200元;优秀组织奖10名,各奖现金2000元。获奖作品及单位将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表彰。
五、参展作品有关要求
(一)作品范围
反映我市城乡特色建筑与建筑群(公共建筑、民居建筑)、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城市道路、桥梁)、山水园林绿化和城乡风貌特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文化与人文精神、建设者工作与生活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立意深刻,思想内涵和艺术性兼备;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3.参赛作品一律为7寸彩色照片,并附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作品标题、文字说明;
4.参赛作品不得后期合成(两张或多张独立的图片内容,组成一张图片),允许调整色阶、对比度、锐度、色温和裁剪处理;
5.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JPG格式电子文档,短边不小于3000像素,单张照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M,参赛作品不得添加边框、签名、水印、标题等修饰;
6.如有需要,入围参赛作品应能提供未经图片处理软件处理过的原始文件;
7.每个县(市、区)限报作品50张;个人参展限报作品5张。
(三)截稿日期及方式
请将作品简介及单张摄影图片文字说明后,于2011年12月15日前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新区3号办公楼301室);作品电子档发送到:81403330@qq.com,联系电话:0817-2666229。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参赛费,不退稿。

发表于 2012-1-1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歌功颂德,粉饰太平

发表于 2012-1-1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罗天文是报道组的哦?

发表于 2012-1-10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小跑跑 发表于 2012-1-10 10: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个罗天文是报道组的哦?

难怪他有那么多图片获奖,市住建局哪敢去惹记者嘛,巴结还来不赢哩。

发表于 2012-1-1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小跑跑 发表于 2012-1-10 10: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个罗天文是报道组的哦?

一个是晚报的,一个是日报的,两个大记者,难怪住建局要给他两个举办影展了。

发表于 2012-1-10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天有眼444 发表于 2012-1-9 2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出来了,只要图片里有官,或者有官的政绩工程,那这图片就可以得奖。

市政府主办的哒;······:lol:lol

发表于 2012-1-10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遥远的老张 发表于 2012-1-10 1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市政府主办的哒;······

具体办事的是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12-1-10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带有政、治目的的影展,很多PP谈不上艺术。

发表于 2012-1-1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晓得是住建局在卖人情,你们还跑切参加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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