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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水、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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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00:00 | |阅读模式
我在柳树(沱牌镇),买了一套房子,由于不懂当时没注意就签了合同,现在只付了5万的款。合同上只是说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来办,来规定的合同。其它没说什么。但是他在口头山说水、电、气的开户办理等要我们自己弄,当时我不懂,也没提出异议,但我最近才查到说根据规定,商品房是包括“两管三线”的,即天然气管,水管,电线,光纤线,电话线,这些只需要过户一下就行了的。我该怎么办啊?这两种方式的钱悬殊1万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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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4:31 |
既然签了合同的,肯定依照合同办理撒

发表于 2012-1-12 09:55 |
请问楼主是那个楼盘呢?

发表于 2012-1-12 10:00 |
买商品房“两管三线”不得再收钱
    (成都商报 记者吴凤)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日前联合下发《新建商品房价格构成有关问题的通知》,禁止开发商及任何单位和部门另行收取
“两管三线”(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线)费用。
     《通知》明确,对于已纳入配套基础设施的“两管三线”的安装,各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再向购房者另行收费。远离城市建成区单独长距离
接管供气、供水等特殊情况下的收费,可按当地政府建设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08年11月份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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