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059|评论: 92

转帖:看南充“十一五”建设成就摄影展——好呕人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3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白说也要说 于 2012-1-13 22:37 编辑

  南充“十一五”建设成就摄影展布展好几天了。由于近来阴雨绵绵,直到今天才到北湖公园看了展览。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就是南充水平么?
:dizzy:   当然也有好图片“十一五”南充建设成就应该说成绩斐然。有好照片是当然的。可是有相当部分图片无论从美学或艺术来说都实在不堪入目,气死我了!!!篇幅有限不能一一评论,现举例如下,让广大南充人民来评说: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八水电站 的帖子

1、废片充数。
此图从拍摄机位上看,既不是仰拍,也不是俯拍,但相机上下左右都没摆平。左歪右斜,高低失衡。分明就是一张废片,硬要上影展来站台。你要学“凤姐”展翅,我们管不着。让这样的图片亮相,我们南充人蒙羞就丢脸了嗒嘛!晕个死人哦……
00.jpg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三八水电站 的帖子

2、庸片。
上面两张照片如果说作为到此一游的片片也倒算了。可要作为“十一五”成就展的图片来示人,就不尊重南充人民了——此片层次没有,细节缺乏,色彩平平——难道南充就没摄影人才了吗?在我们南充论坛版友用手机拍出的照片也不比它差啊……
让人不解的是这样的图片作者每人都有小几十幅照片被选上影展。我们要问:南充“十一五”建设成就展是为他们举办的吗?(据说作者都是报社记者)如果不是我们又要问举办者一个为什么了?
说道这里我们也就顺多说几句:听说组织单位当初向广大南充摄影爱好者征集照片时说,为了评选方便。杜绝海量上交照片鱼目混珠。每位参赛者限交五幅照片。就算五幅太少五十幅也就可以了吧!可是听说后来上述列举图片的作者都上传了二。三百幅照片(反正他们是记者,借工作之便可以报销,泼到罐罐不当数的上交图片)滥竽充数就这样自然而然产生了。其中还有什么潜规则我们不得而知,就不提了。
还有一点如果影展组织者当初能把照片征集的内容按展出的标题(生态之城;崛起之城;基础建设等……)较详细的公布,广大摄影爱好者有意识选送照片,也能多少避免败絮其中的现象,藏着掖着(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带来的结果是使南充形象蒙尘哦!!!
  过去南充摄影爱好者常不满摄影协会在举办摄影展时有欠公平。谁知政府部门来举办更是有过之而不及……杯具……
口说无凭,眼见为实。这次摄影展听说要举办到春节。广大朋友请一定去看看哦——
01.jpg
02.jpg

发表于 2012-1-13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自四。川在。线南。充论。坛。

发表于 2012-1-13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沙發沒有坐到,坐坐凳子還是可以的:lol
发表于 2012-1-14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有些照片不是很好。
发表于 2012-1-1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的产品似乎超常地多。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十一五”住房城乡建设

成就大型摄影图片展征稿启事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奋斗目标,以“做大做优做美区域中心城市”为统领,以城建项目实施为抓手,加快推进以主城区为核心的现代城镇体系建设,主城区面积不断扩展,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城市品位极大提升,城镇发展快速推进,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巨大突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喜迎2012年元旦及市“两会”召开,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南充市‘十一五’住房城乡建设成就大型摄影图片展”。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本次摄影展以“展城乡风采,聚发展合力,助推新型城镇化进程”为主题,通过影像形式集中形象展示我市“十一五”时期在城乡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文化与人文精神培育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坚定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推进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建设的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南充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协办单位:南充市建设信息协会、南充市摄影家协会、《南充建设》杂志社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1年11月12日—2011年12月15日):面向全市广泛征集展出作品。

(二)汇总评选阶段(2011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2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评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入围奖等。

(三)公开展览阶段:2012年元旦前举办大型摄影展开幕式;元旦和市“两会”期间以展板形式,在市北湖公园及市“两会”会场等场所,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展出。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型摄影图片展将对摄影作品进行评比竞赛并予以奖励,设一等奖2名,各奖现金20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现金1000元;三等奖20名,各奖现金600元;优秀奖50名,各奖现金400元;入围奖100名,各奖现金200元;优秀组织奖10名,各奖现金2000元。获奖作品及单位将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表彰。

五、参展作品有关要求

(一)作品范围

反映我市城乡特色建筑与建筑群(公共建筑、民居建筑)、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城市道路、桥梁)、山水园林绿化和城乡风貌特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文化与人文精神、建设者工作与生活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立意深刻,思想内涵和艺术性兼备;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3.参赛作品一律为7寸彩色照片,并附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作品标题、文字说明;

4.参赛作品不得后期合成(两张或多张独立的图片内容,组成一张图片),允许调整色阶、对比度、锐度、色温和裁剪处理;

5.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JPG格式电子文档,短边不小于3000像素,单张照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M,参赛作品不得添加边框、签名、水印、标题等修饰;

6.如有需要,入围参赛作品应能提供未经图片处理软件处理过的原始文件;

7.每个县(市、区)限报作品50张;个人参展限报作品5张。

(三)截稿日期及方式

请将作品简介及单张摄影图片文字说明后,于2011年12月15日前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新区3号办公楼301室);作品电子档发送到:81403330@qq.com,联系电话:0817-2666229。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参赛费,不退稿。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o:Q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十一五”住房城乡建设

成就大型摄影图片展征稿启事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奋斗目标,以“做大做优做美区域中心城市”为统领,以城建项目实施为抓手,加快推进以主城区为核心的现代城镇体系建设,主城区面积不断扩展,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城市品位极大提升,城镇发展快速推进,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巨大突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喜迎2012年元旦及市“两会”召开,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南充市‘十一五’住房城乡建设成就大型摄影图片展”。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本次摄影展以“展城乡风采,聚发展合力,助推新型城镇化进程”为主题,通过影像形式集中形象展示我市“十一五”时期在城乡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文化与人文精神培育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坚定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推进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建设的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南充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协办单位:南充市建设信息协会、南充市摄影家协会、《南充建设》杂志社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1年11月12日—2011年12月15日):面向全市广泛征集展出作品。

(二)汇总评选阶段(2011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2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评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入围奖等。

(三)公开展览阶段:2012年元旦前举办大型摄影展开幕式;元旦和市“两会”期间以展板形式,在市北湖公园及市“两会”会场等场所,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展出。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型摄影图片展将对摄影作品进行评比竞赛并予以奖励,设一等奖2名,各奖现金20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现金1000元;三等奖20名,各奖现金600元;优秀奖50名,各奖现金400元;入围奖100名,各奖现金200元;优秀组织奖10名,各奖现金2000元。获奖作品及单位将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表彰。

五、参展作品有关要求

(一)作品范围

反映我市城乡特色建筑与建筑群(公共建筑、民居建筑)、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城市道路、桥梁)、山水园林绿化和城乡风貌特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文化与人文精神、建设者工作与生活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立意深刻,思想内涵和艺术性兼备;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3.参赛作品一律为7寸彩色照片,并附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作品标题、文字说明;

4.参赛作品不得后期合成(两张或多张独立的图片内容,组成一张图片),允许调整色阶、对比度、锐度、色温和裁剪处理;

5.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JPG格式电子文档,短边不小于3000像素,单张照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M,参赛作品不得添加边框、签名、水印、标题等修饰;

6.如有需要,入围参赛作品应能提供未经图片处理软件处理过的原始文件;

7.每个县(市、区)限报作品50张;个人参展限报作品5张。

(三)截稿日期及方式

请将作品简介及单张摄影图片文字说明后,于2011年12月15日前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新区3号办公楼301室);作品电子档发送到:81403330@qq.com,联系电话:0817-2666229。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参赛费,不退稿。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十一五”住房城乡建设

成就大型摄影图片展征稿启事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奋斗目标,以“做大做优做美区域中心城市”为统领,以城建项目实施为抓手,加快推进以主城区为核心的现代城镇体系建设,主城区面积不断扩展,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城市品位极大提升,城镇发展快速推进,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巨大突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喜迎2012年元旦及市“两会”召开,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南充市‘十一五’住房城乡建设成就大型摄影图片展”。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本次摄影展以“展城乡风采,聚发展合力,助推新型城镇化进程”为主题,通过影像形式集中形象展示我市“十一五”时期在城乡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文化与人文精神培育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坚定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推进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建设的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南充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协办单位:南充市建设信息协会、南充市摄影家协会、《南充建设》杂志社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1年11月12日—2011年12月15日):面向全市广泛征集展出作品。

(二)汇总评选阶段(2011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2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评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入围奖等。

(三)公开展览阶段:2012年元旦前举办大型摄影展开幕式;元旦和市“两会”期间以展板形式,在市北湖公园及市“两会”会场等场所,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展出。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型摄影图片展将对摄影作品进行评比竞赛并予以奖励,设一等奖2名,各奖现金20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现金1000元;三等奖20名,各奖现金600元;优秀奖50名,各奖现金400元;入围奖100名,各奖现金200元;优秀组织奖10名,各奖现金2000元。获奖作品及单位将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表彰。

五、参展作品有关要求

(一)作品范围

反映我市城乡特色建筑与建筑群(公共建筑、民居建筑)、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城市道路、桥梁)、山水园林绿化和城乡风貌特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文化与人文精神、建设者工作与生活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立意深刻,思想内涵和艺术性兼备;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3.参赛作品一律为7寸彩色照片,并附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作品标题、文字说明;

4.参赛作品不得后期合成(两张或多张独立的图片内容,组成一张图片),允许调整色阶、对比度、锐度、色温和裁剪处理;

5.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JPG格式电子文档,短边不小于3000像素,单张照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M,参赛作品不得添加边框、签名、水印、标题等修饰;

6.如有需要,入围参赛作品应能提供未经图片处理软件处理过的原始文件;

7.每个县(市、区)限报作品50张;个人参展限报作品5张。

(三)截稿日期及方式

请将作品简介及单张摄影图片文字说明后,于2011年12月15日前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新区3号办公楼301室);作品电子档发送到:81403330@qq.com,联系电话:0817-2666229。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参赛费,不退稿。

发表于 2012-1-14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次影展的主办方是市政府,承办方是市住建局,而进入影展照片最多的是南充日报和晚报两位记者,原因嘛,你懂的。
还记得窨井盖事件吗?如果不是南充日报和晚报从中帮忙,结果呢?你也懂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7.每个县(市、区)限报作品50张;个人参展限报作品5张。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L:funk: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7.每个县(市、区)限报作品50张;个人参展限报作品5张。

发表于 2012-1-14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搞的什么有奖征集都做假,有钱就有人不讲良心和道德!
发表于 2012-1-1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官办东东,你还奢望能办出水平、办出公平?

发表于 2012-1-14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由此来看这次影展问题多多。
    1、组织混乱。说个人传片限五张。这本有点少,后来底下又无限扩大。无规矩无方圆,随心所欲。
    2、缺水平,要求照片(短边不小于3000万象素)开他妈的玩笑哦。短边3000万南充没几部相机能拍出这样的大图片。
    3、小鸡肚肠,人情交易。“十一五”建设展;给人代会展示南充风采。这样大的活动。让几个人的图片基本包揽(其中歪片不少)建设局几爷子与几个记者做交易。苕南充人的皮。龟儿子太过分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