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新闻网调查函(〔2006〕068号) 有关双流县山区教师工资待遇问题的情况调查回复
四川新闻网: 贵站发来的四川新闻网调查函(四川新闻网调字〔2006〕068号)收悉,我县高度重视,赓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双流县委、县政府切实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相关举措汇报如下: 一、双流县教师工资现状 双流县从2003年起,按照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对教师工资进行了按时、足额直发。同时,在教师国家规定的工资之外,县财政一是按时、足额拨付了教职工的“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分别是基本工资的4%、2%、1%和10%,人均每月约160元。二是全部兑现了每月116元的工资性补贴;三是全部兑现了每年的13个月奖励工资。目前,双流县教师的工资和公务员工资基本保持一致。 二、双流县切实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相关举措 双流县历来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高度重视教师的工作、生活和发展情况,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特殊形势下的教师生活现状高度关注。2006年以来,双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分别组织人员到学校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教育情况,关心教师疾苦,研究解决教师工作生活实际困难的办法,及时制定了《双流县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工作实施意见》,分别于2006年4月10日和5月31日通过了县政府87次常务会议和县委103次常委会议。一是县财政拿出1442.88万元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实行工作绩效奖励,根据深丘、浅丘、平坝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学校在岗教职工每人每月300元、200元、150元的奖励标准。二是由县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作为名师专项奖励经费,稳定教师队伍。 本实施意见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目前,县政府正在积极筹备各项工作,2006年6月底绩效奖励资金将发到教师手中,将在一定程度缓解教师当前收入偏低的问题。 特此回复。
二OO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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