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1年起,邓四平同学在永兴缝纫社工作的父母每年按时向人民政府上交利润500元人民币,当时500元人民币可以在永兴公社街上买一座三排两空的穿斗木结构的大瓦房。
后来我父母工作的永兴缝纫社九十年代初期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不幸垮台了,1992年我的父亲不幸患上了尿毒症,1996年,父母叫我写了份申请书并吩咐我去找找当时的缝纫社的上级主管部门,希望能够稍微得到一点帮助,于是我就去找了当时的乡镇企业局,乡镇企业局的负责人接洽我回答说你老汉老婆婆工作的永兴缝纫社属于集体性质的企业,属于自己管自己,乡镇企业局造的工资表上是写了工资的,但要靠你老汉老婆婆自己挣自己发。我说,当年我老汉老婆婆每年都给人民政府上交了500元上缴款的啊,请求领导考虑一下我父母的具体情况嘛。领导回答说,我们也没得钱,只有靠你们自己想办法,请你们理解和原谅。
我的父母从1958年参加永兴公社缝纫社的缝纫工作,前前后后一直工作了40年,父亲直到临死都没有退休。乡镇企业局造的工资表上虽然造有我父母的工资,但我父母从来都没有领到一分一厘。从此,我的父亲至死都再也没有找人民政府要一分一厘的工资和报销任何一分一厘的医药费用,后来母亲亦是如此。
现在时常刻骨铭心地想起父母,想起他们默默无闻而又勤劳的一生,想起他们在世的时候为人民群众真心实意地服务与不计任何报酬所做的各种好事善事,想起他们生育我们养育我们四个子女的一生的艰辛和不容易,父母虽然平凡辛苦了一生,看似虽然平凡,但在我们当子女的心目中,却真正地善良坚韧朴实厚道有骨气,我的父母终其一生只是两位平头小老百姓,但我始终认为我的父母非常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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