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号 在岳阳镇海慧路发生一起车祸。肇事方只在中医院支付了7000块钱,而受害者伤势非常严重7000元根本不够前期手术费,医药费。受害方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他们按程序办事,前期最高垫付1万,剩下的就要找交警队督促肇事方交医药费,于是受害方找到交警队,希望他们从中协调把前期医药费落实了。而交警说他们打了电话的。受害方说:我爸爸的伤还需治疗,需要医药费。交警不赖烦的说:到法院去起诉。受害方就说 :这还是前期啊怎么起诉, 交警说:就医药费起诉。受害方说:那后期的医药费及其它费用呢???交警说:又起诉。一起车祸打两次官司????并且受害方家里经济困难,还有月母子要照顾,根本就无力去打官司。现在医院又把受害者的药停了,受害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命苦啊!!!!所以希望交警队能把这件事情办了,不要把老百姓当皮球。希望交警能为百姓办实事。为百姓减轻痛苦。不要让大街上的警民一家亲牌子成为装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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