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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铁血江湖

南充渔政 你妈喊你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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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莽娃儿 的帖子

可能有哟

发表于 2012-2-13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愚政管愚民?纯粹忽悠人!

发表于 2012-2-13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麻将喝茶去了

发表于 2012-2-13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热闹啊!

发表于 2012-2-13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费不足,船没油

发表于 2012-2-1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喂只狗也晓得看家护院,可是南充渔政连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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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鱼人 发表于 2012-2-13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喂只狗也晓得看家护院,可是南充渔政连狗都不如…………………

你这个同志就不客观了。

狗有诸多好处,是他们能比的吗?

发表于 2012-2-1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2-14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态人人有责

发表于 2012-2-15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2-2-16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水务局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于禁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电、毒、炸”鱼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1日至4月30日为天然水域禁渔期,禁止捕捞作业、水禽放养、扎巢取卵等,禁止销售、收购捕捞的渔获物,严禁“电、毒、炸”鱼。

  二、凡从事“电、毒、炸”鱼活动的,必须于2012年3月1日前到当地渔政管理部门登记,主动交出所持爆炸物、有毒物及电捕鱼工具。逾期不登记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从严处理。

  三、对从事“电、毒、炸”鱼的,渔政管理部门将本着从严从重处罚的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规定处罚,在册渔民取消一切政策性补贴;达到“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立案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四、阻挠渔政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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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wwwnxz 发表于 2012-2-16 12: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水务局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这个好。

希望见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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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门坝生态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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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6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末再去到处看看,但愿不是雷声大雨点小
发表于 2012-2-16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发表于 2012-2-1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2-17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南充段嘉陵江的渔政行同虚设,这里面是不作为还是贪腐原因,我想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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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年都在论坛看得到类似帖子,可见流弊之深。

发表于 2012-2-17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鱼政,他们只知道在船上打麻将,只知道拿我们那税的钱,故居至高坪天天都有电打鱼船在工作不知道他们的眼睛长在屁屁股上的看不见,不用谈钓鱼的,这就是南充的市政关,所谓的有权有事:@: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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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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