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承包该村村道路维护维修,卖点片石头等小工程,起早摊黑,其中爸爸打片石从离地百米的山腰坠下,头部受伤,村里没出过一分钱医治,记得那年暑假时天气奇热,爸爸还是照样出工,想着趁自己年轻能多挣点钱”
楼主,请问你爸爸是受雇佣去开采片石的吗?根据上文来看,似乎不是那样,而是自主开采,然后卖出去,作为你爸爸,已经是成年人了,具备完全认知行为能力,既然不是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应当是自主负责吧?你又怎能把责任推给别人呢?希望楼主实事求是。
至于拖欠工程款,我想村委的人,也不想你三天两头的去要钱,或许真的有困难,据我所知,那个村修路,完全是村民自筹款,且绝大部分村民外出务工,一去就是很多年,导致款项无法收齐,至于其他网友所说的,现在国家给村民拨了很多款项,但是这些款项除了村民自主支配以外,村委是没有权利抵扣什么的 。
交通是一个地方发展最重要的设施,在那么艰难的情况下,村委还修整公路,这已经很不错了,作为村民为何不理解理解呢,修路是为每一个村民谋福,而不是其中一个人。像这种做了事,还要留骂名的事,谁也不愿意做。你要怨,就怨国家有大把大把的钱捐给非洲这些国家,却不愿意拿钱来改善农村环境。
总之,楼主,互相理解,我想若他们有钱了,他们也一定会想到你爸妈的!
作为网友之一,我只是站在客观的角度来看待事实,有可能我的评价楼主会有异议,那么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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